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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

——史砚芬给弟弟妹妹的诀别信

蒋守昌 李晓英

2019年06月28日08: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

史砚芬像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姊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因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

  史砚芬,1903年3月出生于江苏宜兴。年少丧父的史砚芬,和弟弟妹妹三人靠祖母、母亲纺纱织布维持生计。母亲把振兴家族的希望都寄托在史砚芬身上,从小就对他严加管教,教育他要做一个正直真诚的人。史砚芬牢记母训,勤奋学习,在常州的江苏省立第五中学读书时,经常通宵达旦看书,油灯点尽才休息。

  1927年春,北伐军抵达宜兴,在与北伐军的交流中,史砚芬开始接触马克思列宁主义,逐步树立起共产主义信念。不久,他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参与发动农民运动和组织农民协会,与土豪劣绅进行斗争。在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中,史砚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任共青团宜兴县委书记。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政变。在革命危急时刻,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号召全党根据可能情况组织和发动农民秋收起义,以武装斗争反抗国民党的压迫。中共江苏省委特派段炎华、匡亚明来宜兴领导秋收暴动。经过三个月的准备,成立了宜兴县农民秋收暴动行动委员会,段炎华、匡亚明任书记和副书记,万益、史砚芬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11月1日,参加起义的群众在组织带领下分批进城,县长狼狈逃窜,起义队伍迅速占领了全城,宣布宜兴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成立,第一面绣有镰刀锤头的红旗在宜兴上空飘扬。由于敌强我弱,三天后,起义军不得不撤离,史砚芬、匡亚明等人转移到上海。

  到上海后,史砚芬被安排在共青团江苏省委工作。1928年春,担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书记,其间,他在南京工人中发展组织,在学生中频繁地开展工作,组织创办文艺刊物,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革命理论,揭露反动派的丑恶行径。

  1928年5月,史砚芬在参加南京台城举行的一次秘密会议时,由于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狱中,他虽受尽酷刑,但始终坚贞不屈,并以笔当枪,写下了《夜莺啼月》等文章,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以及对共产主义美好理想的向往。敌人对史砚芬束手无策,最终以“意图颠覆党国”为借口判处其死刑。

  史砚芬面对死亡没有丝毫恐惧,唯一放心不下家中的弟弟妹妹。自从前些年祖母和母亲相继去世后,兄妹三人相依为命,史砚芬作为大哥肩负着教养弟弟妹妹的责任。预感到自己不久于世,史砚芬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在昏黄的灯光下,写下这封诀别信。他不得不将家庭的重担转交给妹妹,还对弟弟妹妹的生活作了安排,最后一次尽了大哥的责任。

  1928年9月27日,天刚蒙蒙亮,史砚芬被押赴刑场。

  史砚芬的狱友贺瑞麟在《死前日记》里记录了史砚芬牺牲当天的情景:“今日六时,史砚芬、齐国庆、王崇典几位同志……拖向雨花台执行死刑。砚芬临行时,身着到南京来的青绿色直贡呢夹长衫、汉清送给他的白番布胶皮底(鞋)、白单裤。因为刚洗过脸,头发梳得光光的。他第一个先出去,神气最安逸……砚芬临去时,向我们行一个敬礼……‘再会’。”

  史砚芬被敌人枪杀于雨花台,牺牲时年仅25岁。他的亲属冒险赶到刑场收殓遗体,在史砚芬内衣口袋中,发现了这封沾满鲜血的诀别信。这封家书虽不长,但充分表达了他为共产主义理想甘愿献身的决心和对党的事业必胜的坚定信念。

  如今,这封家书保存在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供后人瞻仰、缅怀。(蒋守昌 李晓英)

(责编:曹淼、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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