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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历史渊源

张旭东

2019年07月15日08:10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历史渊源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在“救亡图存”思潮推动下,建立“新中国”成了近代以来知识分子们思考的首要主题。据现有资料考证,最早提出“新中国”的是康有为。面对清末危机,1888年康有为提出:“既审中国之亡,救之不得,坐视不忍,大发浮海居夷之叹,欲行教于美,又欲经营殖民地于巴西,以为新中国。”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始,就开始了建立“新中国”的构想及实践。

  从“中华联邦共和国”到“苏维埃工农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后,中国处在军阀割据混战的乱世,“因为民主政治未能成功,名为共和国家,实际上仍旧由军阀掌握政权,这种半独立的封建国家,执政的军阀每每与国际帝国主义相互勾结”。为此,党的二大指出:“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为真正民主共和国。”“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真正民主共和国”性质的“中华联邦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建国思想的历史起点。但由于年幼的中国共产党没有真正领会区别新旧民主内涵,不能准确判断分析中国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所以这一构想在国民党右派分裂下很快夭折。

  1927年5月,中共五大宣言提出要“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及反叛的资产阶级的反革命联盟”,建立“工农小资产阶级的革命民权同盟”,“建立新的自由的中国”。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反对军阀战争宣言》明确提出:“统一中国,造成新中国——工农兵劳动贫民代表会议(苏维埃)的中国。”这是“新中国”一词首次出现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囿于当时的情境,中共对“新中国”的构想还停留在移植苏联模式层面上,提出了“苏维埃共和国”口号。“苏维埃共和国”设想之初指的是“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的民主共和国”,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随着革命实践的发展,全国规模、统一名称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立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这表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是工农民主共和国,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

  “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建国思想的第一次独立尝试,但由于它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在来不及对中国国情作深入分析的背景下,不顾中国国情地移植模仿,它的最终流产也在所难免。

  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到“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再到“民主共和国”

  1935年12月的瓦窑堡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该决议指出:“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把自己的政策,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政策的许多部分,改变到更加适合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情况。”“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是中共在民族矛盾突出背景下对国家前途与命运深思的话语反映,它扩大了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但是,“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这种称谓没有从根本上放弃“苏维埃”的主张,不能真正适应民族矛盾至上背景下统战策略转变的要求,所以很快就被搁置。

  1936年8月25日,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中共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表示“我们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在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建立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可成为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其中在对“民主共和国”的口号作具体说明时指出:“中央认为在目前形势之下,有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口号的必要,因为这是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来保障中国领土完整和预防中国人民遭受亡国灭种的惨祸的最好方法,而且这也是从广大人民的民主要求产生出来的最适当的统一战线的口号,是较之一部分领土上的苏维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较之全中国主要地区上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大大进步的政治制度。”可见,“民主共和国”是从团结全国抗日救亡的历史任务出发而提出的又一“新中国”口号。

  “民主共和国”的提出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民族抗战背景的形势,但是,“民主共和国”没有清晰地表明中国共产党所追求的民主目标:到底是新民主,还是旧民主?另外,“民主共和国”在20世纪30年代末,即在抗战进入相持阶段的时候,受到蒋介石为首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破坏和攻击。同时,共产党抗日根据地的建政实践也推动着新的建国口号的提出。

  从“民主共和国”到“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在“民主共和国”受到诸方挑战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了“民主共和国”内涵。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报告中指出“民主共和国”的国体:“中国现阶段的革命所要造成的民主共和国,一定要是一个工人、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在其中占一定地位起一定作用的民主共和国。换言之,即是一个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反帝反封建分子的革命联盟的民主共和国。这种共和国的彻底完成,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才有可能。”这就明确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所形成的“民主共和国”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共和国”的区别。

  1940年,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问世,正式回答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什么样的国家问题。毛泽东强调:“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也就是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共和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与民主共和国最大的区别就是有了“新”质的规定,“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这就是我们要造成的新中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从国情出发提出的基本建国方略,其在各抗日根据地的初步实践,为最终重建国家积累了新鲜经验。

  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6年6月,蒋介石最终撕毁停战协定,挑起了内战。客观形势迫使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不得不以战争为手段来解决“新中国”的问题。1947年7月,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这成为中国革命的一个转折点。10月10日,毛泽东在神泉堡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第一次提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号召“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是要“建立一个崭新的中国”、一个“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新中国”。

  为了确定“新中国”的名称,中共领导人和民主人士在政协筹备会上进行了比较和选择,黄炎培和张志让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这个称呼,因为民主和共和在西方语言里意思相近,无须重复。张奚若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人民”二字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大多代表倾向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名称,最终提交了政协会议并获得通过。

  周恩来于1949年9月7日向政协代表作了《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就国名问题解释说:“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还是用‘共和’二字比较好。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国名是‘中华民国’,有共和的意思,但并不完全,可以作双关的解释,而且令人费解。现在我们应该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区别开来。因为在辛亥革命时期,俄国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时只能是旧民主主义的。在那以后由不完备的旧民主主义进步到完备的新民主主义。今天,为了使国家的名称合乎国家的本质,所以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至此,中国共产党“新中国”话语体系经过不断演变和扬弃,最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以“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为目标得以确立。这既是话语体系演进的必然,也是党的与时俱进理论品格在话语体系上的体现。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

(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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