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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烈士纪念馆成立于1948年10月10日,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1号,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全国首家革命纪念馆。该馆是在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北军区等领导部门的重视和老一辈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建立起来的。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为纪念在东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牺牲的革命先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北军区开始筹建烈士纪念设施,并选定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作为东北烈士纪念馆馆址。
作为纪念革命先烈的神圣场所,该馆自筹建之日起,即得到东北解放区党政军各界人士的热烈拥护和大力支持。其行政关系最初由东北行政委员会烈士纪念事业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后主管单位历经“东北烈士纪念事业管理处”“松江省民政厅”“松江省文教厅”“哈尔滨市民政局”“黑龙江省文化局”“黑龙江省文教局”“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数次变更,于1995年归黑龙江省文化厅管理,2018年归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至今。其间机构和场馆历经并入、移出、改扩建及增设等变化,迄今形成一个机构,多个展馆,包括东北烈士纪念馆、东北抗联博物馆、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四个编办备案展馆和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陈列馆一个内设馆,总建筑面积16177平方米、陈展面积9063平方米,逐步形成以四个主阵地带动东北抗联精神陈列馆、杨靖宇烈士纪念馆、哈尔滨华德学院分馆三个分馆建设的总体格局。
2008年2月21日起该馆实行免费开放,现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首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首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首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曾两次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成员单位,东北抗战遗迹联盟、黑龙江省抗战文物单位联盟理事单位。馆舍伪满洲国哈尔滨警察厅旧址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北烈士纪念馆自建馆以来,已累计接待各界观众4000余万人次,其中包括来自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侨胞及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