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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四次“不愿当”

水新营

2020年05月08日08: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世纪风采》授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请勿转载) 

邓小平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他一生担任过许多要职,但也数次提出不担任多个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职务。从20世纪50年代不愿当中央总书记,到“文革”结束后不愿当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都充分彰显了一个共产党人的崇高风范和人格魅力。

不愿当中央总书记

1956年9月,中共八大召开。中共八大修订的《党章》规定选举总书记一人。此时的总书记与中共七大之前不同,中共七大之前的总书记是党的最高领导,而中共八大时党的最高领导是中共中央主席。

中共七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由于中共七大选举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成员大都分散在各个战略区,中共七大设置的中央书记处实际上成为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既负责决策又负责执行。而中共八大则改为中央政治局负责决策,中央书记处负责执行中央决策,用毛泽东的话说叫“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这样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就实现了真正分开,决策机关与领导日常工作的机关就分开了。

1954年4月,邓小平被任命为中共中央秘书长,副秘书长有多人。当时,几乎天天开秘书长会议,讨论研究各方面的工作。一次,毛泽东召集秘书长会议,说得很明确:你们是干事的,对外一律用中央名义,不用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名义。毛泽东很赏识邓小平,因而让邓小平先任中央秘书长,后任中央总书记。很明显,毛泽东是要培养邓小平,他曾说:“我们这些人,包括我一个,总司令一个,少奇同志半个,就是跑跑龙套工作的。”邓小平一向做事比较谨慎,对于中央总书记这个职务,开始酝酿的时候,他一直是婉拒的。

在酝酿第八届中央领导机构名单时,邓小平表示不愿意做中央总书记,怕“不顺”。邓小平所说的“不顺”,主要是指担心和刘少奇、周恩来不顺。刘少奇是党内二把手,是接班人;周恩来是总理。他们俩的党龄、资历、威望都在邓小平之上。对此,1956年9月13日,在中共七届七中全会上,毛泽东说:“他(指邓小平)说不顺,我可以宣传宣传,大家都赞成,就顺了。我看邓小平这个人比较公道,他跟我一样,不是没有缺点,但是比较公道。他比较有才干,比较能办事。”毛泽东在做邓小平和其他中央领导的工作时,风趣地说:“至于秘书长改为总书记,那只是中国话变成外国话。其实,外国的总书记就相当于中国的秘书长。”的确在英文中,general secretary可翻译成秘书长,也可翻译成总书记。

据刘少奇的秘书刘振德回忆,中共八大召开期间,有一次中央书记处(七大选举的书记处书记相当于政治局常委)开碰头会,他就坐在会议室门口以防刘少奇找他要文件。当时,屋内的书记们说话声音很大,他在外面都听得清楚,谈话内容是劝说邓小平出任中央总书记。当时邓小平的声音也较大,一再谦让推辞:“我不行,我不行,我的威望和能力都不行,怕难以胜任,还是让别人当吧!”毛泽东用浓重的湖南口音说:“我们是医生,书记处是护士,你是护士长,还是我们的助手嘛!”随后是周恩来的声音:“毛主席比喻得很形象!”毛泽东又补充说:“其实,还是你那个秘书长的差事!”其他几位参会的中央领导也帮着动员邓小平。这时,刘少奇说话了:“主席,我看就这样定了吧!”“好,定了!”毛泽东一首肯,其他同志也一致表态说:“定了!定了!”随后,邓小平没有再推辞。

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邓小平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邓小平、彭真、王稼祥、谭震林、谭政、黄克诚、李雪峰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刘澜涛、杨尚昆、胡乔木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在当时党的领导体制下,由于书记处代表中央抓落实,因此,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都归中央书记处管。

不愿当国务院总理

1952年7月,邓小平从大西南调到北京担任政务院(后改称国务院)副总理。除了中间下放江西几年,他一直担任政务院(国务院)副总理,直到1980年8月辞去国务院副总理一职。其间,邓小平多次担任代总理。1952年8月13日,在政务院第148次政务会议上,周恩来宣布:在他奉毛泽东主席之命赴苏联访问期间,由邓小平代理总理职务。这是邓小平第一次代理政务院总理。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规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此后,担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在20世纪60年代周恩来总理出国访问期间,先后5次代行总理职务,主持国务院工作。

1975年,邓小平主持国务院工作期间,多次参加外事活动,虽是以副总理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但其实际身份是代总理。1976年1月8日,周恩来逝世,国务院总理一职空缺。本来理所当然应由邓小平继任总理,因为他是“第一副总理”。然而,由于邓小平此时处于被批判的状态,不可能继任总理。后经毛泽东主席提议,中央政治局一致通过,由华国锋任国务院代总理。至于邓小平表态不愿意当总理,是“文革”结束以后的事了。

1978年11月底,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期间,邓小平的两次外事谈话涉及了很多国内政治问题。谈话要点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传达后,引起很大反响。这两次重要的外事谈话,是指1978年11月26日邓小平会见佐佐木良作率领的日本民社党第二次访华团,以及11月2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时的谈话。

1978年11月2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专栏作家诺瓦克,回答了他提出的一些问题,包括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两部分。在国内问题部分中,邓小平谈了“对毛泽东的评价问题”“对彭德怀的重新评价问题”“驳斥所谓权力之争”“关于大字报和安定团结问题”“关于‘文化大革命’”等问题。在第三个问题 “驳斥所谓权力之争”中邓小平谈到: “可以告诉你(诺瓦克)一个背景材料。在确定中央领导成员时,有人要我当总理,我就首先表示反对。倒不是说我不可以当。当总理是累死人的工作。那时我已73岁,现在74岁了。搞不了啦。还是年轻一点的搞好,如华主席就比较适当。”

邓小平在同诺瓦克的谈话中提及不愿当总理,背景是针对在中共十一大后海内外对中共领导班子的人事安排猜测而表示的。中共十一大于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共中央主席,选举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中共中央副主席。

根据形势的发展,1977年10月,中央决定提前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在酝酿中央国家机构负责人时,由于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华国锋当时还兼任国务院总理,工作十分繁忙。因此,党内不少同志提议邓小平作为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可以接任国务院总理。邓小平听到这种声音,首先表示反对。他认为自己73岁,年龄大了,还是华国锋继续担任国务院总理比较适当。最后,中央采纳了邓小平的意见。

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决定华国锋继续担任国务院总理,邓小平、李先念等为副总理。

不愿当中共中央主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成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是当时邓小平提出的一个重要主张。早在1977年他重新恢复领导职务之时,就提出了干几年便退下来的要求。邓小平不愿意当中共中央主席的考虑就源于这样的背景。

从1980年起,邓小平即开始做退休的准备工作。8月1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了扩大会议,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透露中央正在考虑再设立一个顾问委员会,积极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同时也便于使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日常工作更加精干,逐步实现年轻化。

1980年下半年,党内外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舆论,认为在打倒“四人帮”以后,华国锋犯了严重错误,如热衷于“继承遗志”,坚持“两个凡是”,宣扬个人迷信,对老干部的解放、使用不积极,对“洋跃进”要负责任等等。尽管当时党内外的舆论非常复杂,但各方面形成的共识是,在过去四年工作中华国锋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显然缺乏作为中共中央主席必要的政治能力和组织能力。同时,他也不胜任军委工作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华国锋的党中央主席、军委主席的位置应该变动一下。

如何处理这个尖锐问题,人们期待着党中央的决策。叶剑英和其他同志一致提议由邓小平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党内外也一致要求邓小平出任中共中央主席,甚至连一些外国领导人也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此种愿望。对此,邓小平婉言谢绝,并力排众议,推荐比较年轻的同志主持党中央的领导工作。他认为,在60多岁的人当中,胡耀邦政绩比较突出,所以提议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并对胡耀邦说要“当仁不让”。

胡耀邦在与邓小平等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一辈革命家的多次谈话中认为,党和国家正处在关键的历史转折时期,非常需要有邓小平这样无论在资历、威望还是才干上都非常卓越的老一辈革命家掌舵,自己不适合担任这么重要的职务。

从1980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中央政治局连续开了9次扩大会议,在第九次扩大会议上,胡耀邦还是表示:“几位老同志提名我担任党的主席,我是万万没有想到的。这不是什么谦虚,确实不够格。我也不同意……小平同志曾经说,要当仁不让。当仁不让我是同意的,但是,当不行就不上,也是正确的。”在最后一次就此问题交换意见时,邓小平用非常严肃的口吻对胡耀邦说:这是组织决定,党员必须服从!

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决定:向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建议,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在六中全会前,暂由胡耀邦主持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会工作,由邓小平主持中央军委工作。

会议还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报》,指出:许多同志曾提议邓小平同志担任中央主席兼军委主席,因为这是众望所归。邓小平同志认为,由他担任中央主席不相宜。至于军委主席,暂时没有其他适当人选,他可以担任一段时间,以便培养比较年轻的同志将来接替。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了邓小平同志的意见。

1981年6月29日下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胡耀邦当选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席后,向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们谈了他的意见:“第一点,这几年谁的贡献大一些?粉碎‘四人帮’之后,政治局和常委会的同志都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了贡献。但是,贡献大一些、多一些的,还是老一辈革命家。拿常委来说,是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4位同志。小平同志因为经验特别丰富,精力很充沛,加上长期斗争建立起来的巨大威望,他起的作用就更突出……第二点,两个没有变。我是在我们党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被推上现在这个岗位的。本来,按全党绝大多数同志的意愿,中央主席是要由小平同志来担当的。除小平同志之外,无论从水平、从能力、从威望来说,还有好些老同志都比我更合适……现在就这样定下来了,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我有责任向全会说明,有两条并没有变:一是老革命家的作用没有变,二是我的水平也没有变……”

随后,邓小平发表讲话,他说:“我们这次把胡耀邦同志选作党的主席,刚才他作了一个简短的讲话,我想,这一段话也证明,我们这个选择是正确的。”

不愿当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也是一个非常崇高的职务。新中国成立后,截止到20世纪80年代初,先后有毛泽东、刘少奇两人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简称“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以后开始设立;1968年至1975年间,由于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遭迫害致死,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一度由国家副主席董必武出任代主席;1975年通过的《宪法》删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条款,取消此职务;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宪法》。根据该部宪法的规定,在国家机构的设置问题上,仍然坚持不设置国家主席。但把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由国家主席行使的一些职权,如接见外国使节、公布法律和法令、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条约等重要职权,改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行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78年《宪法》的许多方面,同国内外各方面形势的发展很不适应,需要对《宪法》做比较系统的修改。比如不设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就有很多不便,用委员长的名义邀请外国元首来访,对方认为不对等,因为委员长职务在外国被认为是议长。为此,中共中央于1980年8月30日致信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主席团,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宪法》的修改工作。9月10日,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的建议,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叶剑英任主任委员,宋庆龄、彭真任副主任委员,主持《宪法》修改工作。

在修宪过程中,是否恢复国家主席,谁担任国家主席也是当时海内外媒体的一个热门话题。1981年7月18日,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会见香港《明报》负责人金庸时谈到了这个问题。

邓小平在会见金庸时亲切随和,他们一见如故,就像一对久违的老朋友。邓小平告诉金庸,前些年他在江西下放的时候,就读过他写的武侠小说,自己的家人也都喜欢读金庸的作品。接着,邓小平又畅谈了国际和国内形势。在谈到粉碎“四人帮”以后的工作时,邓小平告诉金庸中国共产党当前迫切需要做的三件大事:一是在国际上继续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二是实现台湾回归祖国;三是搞好经济建设。邓小平还向金庸展望了中国人民“小康生活”的前景。

当谈到金庸和《明报》赞成邓小平出任国家主席一事时,邓小平表示:“你们《明报》要我当国家主席,资格嘛,不是没有,不过我还想多活几年,多为国家和人民办点事,一旦当上国家主席,恐怕要缩短寿命。现在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有120多个,每年有许多国家的元首到中国访问,国家主席就要迎送、接待、设宴,这许多应酬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搞得多了就很累。”金庸对邓小平这样看轻权位感到十分钦佩,他当场说:“邓副主席本来可以当主席,但你坚持自己不做,这样不看重个人名位的事,在中国历史上,以及世界历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这令人十分敬佩。”

这次修改《宪法》,要不要恢复设立国家主席,成为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对此,中央酝酿了一年多时间,一直未能做出决断。1982年2月20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关于设立国家主席,意见仍不一致。邓小平主张要设国家主席,但职权要写得虚一点,不要管具体政务。有一些同志不主张设。他们的理由是:如设国家主席,只有小平同志担任,这样又增加他的很多事务,对健康不利。邓小平说:“除了我,别人也可以当嘛!”之后,经过反复讨论,恢复设立国家主席的意见得到了党内外各界人士的广泛赞同。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决定重新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务。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李先念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成为继毛泽东、刘少奇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任国家主席。

原载:《世纪风采》2020年第5期

 

 

(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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