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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乡村法庭30余年,退休法官高宜良——

“要珍惜时间,为党多做点事”

2021年05月19日09:22 |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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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宜良在学习党史。

“能够跟着党多做点事,继续发挥余热,深感光荣!”

——高宜良,79岁,20世纪70年代入党,党龄47年

5月10日,钟祥市丰乐人民法庭旁边的一座宿舍楼里,高宜良见到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其档案中借出来的入党申请书。

刹那间,老人的眼眶湿润,拿着申请书的手有些颤抖——跨越近半个世纪,这位年近八旬的长者,看到了不满30岁时自己写下的铮铮誓言。

高宜良,在基层工作50余年,其中30余年扎根乡村法庭,曾任钟祥市人民法院丰乐法庭庭长。退休后,他仍发挥余热,为村民调解纠纷,给青年法官讲党课。

为群众办事,是职务行为、分内事

“高庭长在家吗?”2019年3月的一个雨天,突然有人敲高宜良家的门。

高宜良不在家,老伴开门后,只见一位陌生人扛着一蛇皮袋烟酒等礼品,放进门内就要走。老伴赶紧问来人是谁,对方却说:“我是谁不重要,我爹叫王某义,高庭长知道。”

王某义,20多年前,高宜良任丰乐法庭庭长时所调解的一起土地纠纷案的当事人。因为这次依法成功调解,王某义一家避免了生存危机。

两天后,高宜良和老伴专程去退礼。没想到,王某义已病故三日。临终前,他专门交代儿子:“这辈子谁的账也不欠,就欠高庭长一笔人情账,你们一定要替我谢恩!”

“当时我还在职,为群众办点事,是职务行为、分内事,不用谢。”尽管是当事人的遗愿,高宜良还是坚持退还了礼品。

几年前,参加一次同学聚会时,高宜良在饭桌上得知,初中生宁某伟和爷爷相依为命,家境困难、濒临失学。不等聚会结束,他就找到宁某伟家里,拿出2000元帮孩子渡过眼前的难关。

捐助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高宜良又拿出10000元积蓄,帮宁某伟的爷爷承包15亩地,种上果树,让他们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宁某伟高中毕业后,学习汽修技术,已在北京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宁爷爷几次要分期还钱给高宜良,都被拒绝。

“国家一个月给我几千元退休金,我没什么花销,帮你们一把很正常。”他说。

党员要有泥土味、汗水味、人情味

生于1942年的高宜良,从刚记事起,就常听父亲讲解放前村里的恶霸欺压百姓的故事。年幼的他,心里暗暗埋下了为村民“主持正义”的种子。

“为更好为人民服务、更好为党工作,志愿申请加入自己最爱的组织——中国共产党。”1973年7月,高宜良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很快得到批准。

1990年,他从镇政府调入法院系统工作。在法院任职期间,高宜良审理、调解各类案件500多件,无一例错案。

几十年来,高宜良总结办案经验,向各种报刊杂志投稿,发表100多篇案例、消息。到龄退休后,他依然笔耕不辍,两次回到钟祥法院工作,撰写法院院史、组织资料史。

“高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工作作风,深深影响了一大批钟祥法院干警。”现任钟祥法院副院长陈建国也曾在丰乐法庭工作,他说,高宜良下乡办案始终坚持骑自行车或步行。

丰乐镇下辖40个行政村,退休前,高宜良靠自行车和双脚跑遍每个村,上门入户为村民办案、调解民间矛盾。退休后,除继续帮乡亲们做了40多起案子的调解工作,他还为钟祥法院干警讲廉政课,给全镇预备党员上党课。

“无论是作为党员还是法官,都要有深入基层的泥土味、带头拼搏的汗水味、心系群众的人情味。”去年9月的钟祥市法院廉政建设宣教月动员会,高宜良应邀授课,他与年轻法官们互勉:“要珍惜时间,为党多做点事。”(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王欣 刘玮)

(责编:宋美琪、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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