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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的事放心上扛肩上

——湖南益阳两级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纪实

2021年10月21日11:00 |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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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一大早,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执行局长接待日”活动现场,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杨亚热情地接待着一名来访的当事人,通过认真听取诉求,询问案件具体情况,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及时回应关切问题,得到了来访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这是益阳中院实行“执行局局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益阳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聚焦人民群众的事,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从群众的“急”事抓起,为涉民生案件装上“加速器”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成功执结125件涉及益阳某企业员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向涉案的125名工人发放了工资执行案款70余万元。该案从立案执行至工资发放不到一个月,通过法院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及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民生连着民心。涉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其办案效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益阳法院历来重视对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益阳法院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作为贯穿其中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依法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今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78件,执行到位金额1135.65万元。

从群众的“难”事帮起,让司法救助更及时更充分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收到救助金,缓解了我们家的困难,也让我看到了新的希望。”6月10日,刚收到益阳市中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周某就通过电话致谢承办人。

2015年夏天,周某应夏某科电话邀请帮其修理收割机,在修理过程中,因夏某科操作不当导致收割机的割台坍塌砸中周某,致周某受伤,后诉至法院。2016年底沅江市人民法院判决周某胜诉后,因夏某科、袁某娇无赔偿能力,致使赔偿款一直无法到位。受伤后的周某瘫痪在床,失去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非常困难。今年,经周某申请,益阳中院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申请人周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及时将救助款送到他手中。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近年来,益阳两级法院秉持“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依法及时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最大程度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今年来,益阳市中院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5件,救助人数35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26.5万元,已发放司法救助金77.5万元。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效果,益阳法院对被救助人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从群众的“愁”事管起,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

家住资阳区沙头镇的陈某,因为装修工程款被拖欠的事情一直发愁,但由于工作繁忙,没有时间专门搭车去资阳区法院咨询诉讼相关事宜。今年7月,在得知家门口的沙头法庭恢复驻庭办公后,他立马赶来法庭咨询。“没想到这么方便,法庭当天就立案受理了,真是节省了不少时间”。陈某高兴地说道。

今年来,益阳法院把巩固和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面清理“空心法庭”“走读法庭”,重构人民法庭“两便功能”,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新桥河人民法庭、沙头人民法庭等全面恢复驻庭办公,法官不仅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和接待当事人,而且吃、住在法庭,改变过去办公楼闲置,法庭干警统一在院机关审理案件的局面。

为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更好服务辖区百姓,全市人民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先后推行“午间法庭”“云上法庭”等便民举措,赫山区法院配备专门的执行干警下沉法庭,自今年5月1日起,法庭案件由法庭干警执行,法庭实现了立案、审理、执行一体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截至目前法庭共执结案件166件。(聂 凯 邹 玮)

(责编:宋美琪、王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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