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 破题见效
吉林辽源市多措并举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报讯(记者刘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辽源市委政法委聚焦打造群众诉求化解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在4个县(区)、47个乡镇(街道)全面建成两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有效提升了市域社会治理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创新顶层设计,优化治理格局强基础。辽源市委政法委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形式,将乡镇(街道)、县(区)两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群众诉求化解的“主阵地”和“终点站”,加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
明确两级中心组织架构。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采取“专职机构+派驻机构”的模式建设,全面整合具有群众诉求化解和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职能的部门资源进驻;乡镇(街道)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采取“中心牵头+部门联动”的模式,统筹开展群众诉求化解工作。
统一中心功能区域。在县(区)中心内部建设方面,采取“268+N”的方式进行功能分区,有效拓展了中心服务功能。在乡镇(街道)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上,按照设置诉求受理窗口、人民调解室和综合办公室“1窗+2室”的模式进行功能分区,实现群众诉求事项在中心内部和县(区)、村(社区)之间信息化流转。
强化工作力量配备。为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各核定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按照“政治强、作风实、懂法律、善调解、能协调”的要求,积极选配两级中心进驻人员。乡镇(街道)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514名,其中平安建设办公室118名、其他部门人员396名。
深化诉求化解,强化源头治理聚合力。辽源市委政法委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理念在社会治理服务领域的创新运用,不断健全完善群众诉求化解机制,着力将群众诉求化解在“最初一公里”。
加强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闭环运行机制,严格执行“窗口受理—转办交办—调处化解—跟踪回访—定期研判”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流程机制和“事权部门内调—平台对接联调—中心牵头协调—领导交办督调”为主要内容的分级调处机制,构建了纵向“分级负责”贯通上下、横向“多方参与”衔接到边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加强信访工作流程对接。着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四个县(区)信访接待中心全部迁入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通过落实“线上吹哨、线下报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举措,实现责任部门为信访群众面对面、点对点解决诉求,极大提高了即接即办工作效率。
强化诉讼服务功能进驻。以“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常驻统筹、立案庭副庭长进驻窗口、优秀干警组建团队、审判和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坐镇”为标准,组建共计20人的4个专业诉讼服务团队进驻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完善服务功能,整合治理资源提质效。围绕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体目标,辽源市委政法委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功能,推动形成攥指成拳的治理效应,破解了治理手段不足、解决办法不多的“痛点”。
创新法律咨询服务模式。采取法律服务窗口、法律服务室、96896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三进驻”模式,丰富完善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便民法律服务功能。为每个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配备法律咨询服务团队,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
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对接。在县(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开通法律援助申请受理业务,对群众因经济困难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接法律援助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延伸治理服务触角。以两级中心为中枢,配套打造了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为全市网格长、网格员配发了手持信息终端,对社会面群众诉求做到统一受理、当场交办、依法处理、限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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