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花绽放雪域高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这片中国最大、世界最高的雪域高原上,谱写政治文明的新篇章。
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西藏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社会制度历史性跨越。和平解放前,旧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占当时人口数量95%以上的农奴在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的残酷统治下挣扎求生。1959年3月,西藏开始实行民主改革,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建设热情,实现了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理想。1961年下半年起,西藏各地进行普遍选举,昔日象征农奴主权力的法杖被投票箱取代,西藏各族人民积极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65年9月,西藏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开天辟地头一回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天辟地头一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天辟地头一回西藏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翁。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进行了多次自治区、地(市)、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都在90%以上,有些地方参选率达到100%。2021年9月,西藏顺利完成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覆盖全区所有城镇乡村,直接面对360余万人民群众,并且开通政务热线、聘请特约监督员,这些实用有效的做法保证了选举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合法。人大代表中除了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等人口较少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西藏人民通过这一制度性渠道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现在,自治区正进一步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建设,通过一个个“人大代表之家”,应民声聚民智,及时将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跟踪办理,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紧密联系、勠力同心的重要纽带,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通过民主协商的多种方式建言咨政、凝聚共识,2021年共收到提案384件、立案361件,督办重点提案10件,提案办复率达100%,充分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经过多年探索,西藏逐步形成了农牧区和城市基层民主制度。早在1959年7月,西藏历史上第一个农牧民协会在克松村诞生,迈出了基层群众自治的最初步伐。如今,广大农牧区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城市社区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在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广泛推行。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全方位各环节处处融入的民主,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依法治藏有机结合,实现了西藏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高度民主和完备法制是现代治理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在西藏贯彻施行,确保了法制的统一性与民主的普遍性。与此同时,西藏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进一步细化,先后制定实施了140余部地方性法规,成为国家法律的必要补充,完善了地方立法体制。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城乡规划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边境管理条例》等,把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原则,为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新的途径和思路。在立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协商会,通过联络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吸收群众建议,仅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立法,就征集到各方意见2638条,让基层老百姓的意见和诉求直达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出落实中央精神、顺应时代发展、体现地方特色、回应群众期盼的地方立法,得到各族干部群众拥护与遵行。
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西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团结带领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1980年召开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党中央先后召开7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治藏稳藏兴藏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对面临的形势进行深入分析,逐步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成为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这“十个必须”回答了西藏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确立了西藏实现再跨越的路线图,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在西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发展中。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藏三者统一于西藏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这样的特征和优势好在哪儿?成效最有说服力,群众最有发言权。今天的西藏已经迈进了发展最好、变化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新时代。“复兴号”开进了雪域高原,青藏、拉日铁路通车运营,川藏铁路全线开工,县乡村全部通公路,民用机场建成5个,形成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航空综合性交通网络。青藏电力联网等工程为高原架设起电力“天路”,村村通光纤,4G信号覆盖率达99%。人口由20世纪50年代的100万净增了200多万,目前人口364.81万,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2岁,“三包”公费教育年限长达15年,建立了大、中、小、幼一体化的现代教育体系。全区62.8万建档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边境小康村全部建成,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900亿元,彻底摆脱了绝对贫困问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实现最大的人权。
世界屋脊在中国,西藏在世界屋脊。特殊的自然地理、历史因素,决定了西藏是完善国家治理、实现全面小康、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难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西藏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一代代共产党人和西藏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已在西藏生根开花,为西藏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发挥了巨大功效,必将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再绽辉煌。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