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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雲解密“王明中毒事件”始末

丁曉平
2013年01月24日08:1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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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1943年延安整風運動時期的“王明中毒事件”,是一起歪曲和丑化中共黨史並長時間在國際上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王明在其遺著《中共五十年》(原名《中國共產黨五十年和毛澤東的叛徒行徑》,又譯作《中共半世紀與叛徒毛澤東》)中駭人聽聞地誣蔑中共中央、毛澤東派中央辦公廳主任李富春指使中央醫院院長傅連暲和主管醫生金茂岳“蓄意毒害王明並摧殘他的健康”,該書自1975年在蘇聯國家政治書籍出版社出版以來,王明中毒事件至今仍堂而皇之地被境外出版物不斷地復制、販賣和炒作為所謂的政治陰謀,影響極其惡劣,成為敵視中國以及歪曲丑化中國共產黨和詆毀誣蔑毛澤東的新聞噱頭,愚弄和欺騙了許許多多不明真相的人們。

曾任公安部副部長的凌雲,當年就在中央社會部工作,並直接參與了金茂岳在中央社會部關押期間的審訊工作。他回憶說:“金茂岳同志是好同志,在延安醫療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是個名醫,大家都很尊重他。為什麼把他送到棗園呢?因為那個時候正在開展整風運動,而整風的根本問題就是清算教條主義,教條主義的代表就是王明。當時,在中共中央高層范圍裡頭,王明是被批判的對象。王明生病后,金茂岳負責給他看病。在治療中,因為王明尿中有問題(藥物副作用發生了慢性中毒),他就提出來說金茂岳暗害他,這當然成了一件大事情。但更大的事情是,金茂岳為什麼要害王明呢?顯然,這涉及黨中央內部的斗爭,王明向中央發難,暗示這是黨中央和毛澤東這些人要整死他,金茂岳來執行這個事情。這就成了黨中央的問題了。中央怎麼處理這個問題呢?中央很慎重,就送到中央社會部進行調查。這是1943年的事情。

中央和社會部經過調查,也包括黨中央的同志在內,明知道這件事不是這麼回事,但中央又不能不把金茂岳送到社會部進行審查,因為王明在鬧啊,說是陰謀。因為這涉及到中央的問題,不僅僅是金茂岳個人的問題了。中央社會部有一個同志叫種永驥(后來調到外交部改名葉成章,當過駐外大使),由他專門負責進行研究,認為是藥品問題。當時,研究討論時,我也參與了。磺胺藥那時候剛到延安,在世界上也是新藥,叫SD、ST、SG什麼的,可能在用量上有過量的問題,發生問題也是偶然的東西。中央社會部當時是很清楚的,既不是陰謀,也不是陷害。但王明不相信,一直在那裡鬧,認為這是陰謀,不是個人問題。這個問題是很清楚的。

1943年審干最緊張的時期過去后,還是不能處理。到了甄別階段,還是不能處理。怎麼辦呢?中央社會部就決定把金茂岳從關押的地方放出來,就住在我住的窯洞隔壁的窯洞。當時關押金茂岳的時間已經不短了,已經是1944年的時候了。我住的這裡是中央社會部的工作區,也沒有戒備。他一邊做醫療工作,和我們一起吃住,並允許黎平(金茂岳妻子)來過禮拜六(周末放假,夫妻團聚),所以我和黎平也很熟。那時中央社會部就已經寫了一個材料(這些材料在1945年抗戰勝利后裝在一個木箱中轉運到瓦窯堡,后來被社會部其他科室的同志在處理文件時燒毀了),定性為醫療技術事故。現在我不太記得是1944年的什麼時候,李克農找到我,說金茂岳的事情中央認為現在要處理,不能老拖著。怎麼處理呢?他說,你去延安市法院聯系一下,找法院院長王斐然,給他判下。怎麼判?李克農說,判處責任事故(據金茂岳回憶當時定的是“醫療技術事故”—引者注),五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

(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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