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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親生勝親生——王光美與劉濤的母女情

(湖南)孫中華

2013年02月22日11:4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三年困難時期,劉少奇家作為中南海最大的家庭,日常開銷比較大。劉少奇拿的是國家二級工資,王光美拿的是行政十四級工資,兩人加起來每月有500多元,房租水電需要100多元,7個孩子和王光美母親董潔如的生活費130元,劉少奇、王光美的伙食費90元,劉少奇的煙、酒、茶葉費50元,此外還要支付趙淑君的工資和炊事員郝苗的伙食補貼以及7個孩子的學雜費,家裡常常入不敷出。王光美還是從並不充裕的工資中省下錢,帶著劉濤姐弟騎自行車到西單商場買來好看的花布料回家縫制衣服。她負責設計出式樣,保育員楊淑梅負責縫制。劉濤穿的碎花連衣裙,當時在中南海裡可以說是“模特”。中南海的孩子們見到劉濤穿著的碎花連衣裙,常常回家吵著也要,卻沒有人能夠做得出來,王光美設計出的連衣裙樣式可以說是中南海獨一無二的。

從不溺愛

劉濤(左一)與王光美(左二)、劉平(左三)、劉允真在一起。

三年困難時期,劉濤正在中學、大學讀書,王光美交代工作人員每月給她5元零花錢,生病了也不能用公家的車接送。有一次,劉濤患了溝股炎,痛得特別厲害,連走路都十分困難,每天需要到北京醫院去打針消炎,有幾次她想讓媽媽派車送她到醫院打針,但一想到要從媽媽那裡扣油錢,就十分體諒媽媽操持這一大家人生活的不易,還是放棄了。每次都是咬緊牙關,自己一個人跑到醫院打針換藥。

20世紀60年代初,中央機關在北戴河設有專屬修養區,每到夏天中央領導人常常選擇在北戴河開會或進行政治學習,劉少奇夫婦的往返車費和住宿費是公家負責。孩子們的車費和住宿費則需要自己負責。為了給孩子們過一個比較開心的暑假,每年年初,王光美就要精打細算家裡的日常開支,每月從工資中摳點錢積攢在一起,到暑假時就能夠讓劉濤姐弟隨同劉少奇到北戴河避暑了。直到如今,年滿67 歲的劉濤每周都要到中直機關俱樂部去游兩次泳。據劉濤自己說:喜歡游泳的愛好還是那時候王光美媽媽常帶她在北戴河海濱游泳時養成的呢。

2005年11月13日,享年84歲的王光美在北京305 醫院不幸病逝,劉濤懷著異常悲痛的心情參加了后事料理和追悼儀式。之后不久,中央電視台和廣東衛視曾做了兩期追思王光美的節目,每當主持人採訪劉濤關於王光美媽媽的點點滴滴時,她都是淚流滿面。如今,每當湖南劉少奇同志紀念館或幸福工程組委會等單位組織對王光美的紀念活動時,她總是義不容辭地參加。當筆者2012 年就《憶光美》一書採訪她時,她動情地對筆者說:媽媽無論是青年時代投身革命,還是晚年從事“幸福工程”﹔無論居於人生和社會的高位,還是處在災難壓頂的人生低谷,始終表現出來的堅定信仰、高尚的情操及完美的人格魅力,是我一生享用不盡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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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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