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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毅嚴正家風的法寶——“約法三章”

(山西)郝逸林

2013年07月12日08:1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954 年,陳毅任國務院副總理,從上海調至北京工作、居住。陳毅便催促老父母再來逛逛京城甚至干脆一起住在北京養老更好。

不久,陳毅的父母喜出望外來京並一住三年。可是,兩位老人住久了又開始眷戀故土,加之也不習慣北方的氣候和生活,於是1957 年第二次回四川並定居成都。

臨別時陳毅想到雙親年邁,以后見面機會不多了,不禁百感交集,依依難舍,並對二老說了許多關切的話語。最后,陳毅對父母說:“別人都很尊重你們,把你們當作革命的老人。你們這次回去,我又想到三條,不知道能不能行?”親理解兒子,好奇地笑瞇瞇問道:“又有‘約法三章’?好,說給我們聽聽。”

陳毅和顏悅色地開口直言:“一、回川衣食住行全部自理,不驚動當地政府﹔二、做普通的公民,不驚動鄰裡﹔三、堅持原則,不為親友的無理要求牽線搭橋。”

陳毅的父母聽后不住地點頭,齊聲說道:“應該!應該!你娃就一百個放心吧!”

兩位老人回到成都后,托人在興隆巷的一個大院裡租了兩間私房,像普通百姓一樣悄無聲息住下,一住就是好幾年。除了部分親友外誰也不知道這裡住著陳毅的父母。

陳毅不僅對父母關愛之際不忘叮囑其克己奉公,而且對子女更是嚴格要求。他時常告誡子女不要忘了父輩創業的艱難,“汝是無產者,勤儉是吾宗”,不允許子女們享受任何特殊的照顧。

為此,在擔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長時陳毅就對家人“約法三章”:一、穿土布衣,大孩子穿了再輪給小的孩子穿﹔二、不坐公家的小汽車﹔三、辦任何事都要嚴格按制度來。

在生活上,陳毅要求孩子們不當紈绔子弟,從小養成勤儉朴素的生活作風﹔而且身體力行,以身垂范。他要求子女“老大新,老二舊,老三補,老四破”。他家幾個孩子的衣服總是大的穿了小的穿,“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老三陳曉魯歲數雖小可個子長得快,衣服輪到他穿時往往不僅破舊而且顯得很不合身。有一次,他用手摸著蓋不住腿肚子的褲子跟陳毅的秘書說:“叔叔,我就穿這麼短的衣服過年嗎?”孩子們平時上學和普通孩子一樣,即使是風雪交加的數九寒冬,也都是騎自行車去學校,從未乘坐陳毅使用的小汽車。有一年,京城青年盛行滑冰,孩子們吵著要買滑冰鞋,陳毅給陳昊蘇寫信說:“冰鞋你兄弟三人可以各買一雙。姍姍還小,明年再買。”

陳毅與父母、子女的數次“約法三章”,忠誠實踐了他“我要為眾人,營私以為羞”的閃光箴言,表現了老一輩革命家大公無私、廉潔自律的高風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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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新玲、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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