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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的十條家規

2013年08月02日15:4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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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周恩來的十條家規

爺爺奶奶教育后輩做到公私分明、秋毫不犯。1974年,北京大雪,天寒地凍。奶奶讓秘書送來一件六成新的軍大衣和幾尺布票,供母親和小弟御寒。11月中旬,母親穿著這件軍大衣回到湖南。但是,不到一個月,母親收到奶奶的來信,上面說:“你穿的這件舊軍大衣,過去是借的,我已交付了20元,你就可以安心地穿了。”信中附來一張警衛團后勤處蓋章的20元收據。

在工作上,爺爺的親屬沒有一個人受過特殊的照顧。伯伯周保昌是一位鐵路工人,叔叔周保章參軍轉業當了一名工人,姑姑周保庄是鐵路普通干部,父親周保常在省紀委工作,他坦然地說:這輩子我“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三個孩子,四間房子”足矣。

白菜豆腐一清二白。親屬不能打著總理的旗號請求特殊照顧,不能隨便坐他的公車,不能白拿公家的東西。在當兵、讀大學、留北京工作、解決夫妻分居等問題上,周家全都“不通融”。

有一天,爺爺與奶奶外出,晚上,來京探望他們的兩位晚輩要去工人俱樂部看戲。當時已經7點多鐘,一位秘書就叫司機開車送他們去。事后爺爺批評說:“這是搞特殊化!破壞了家規。晚到幾分鐘,少看一段有什麼了不起!”接著交代秘書:“記上賬,今晚用車交雙倍車費,扣我工資。”

1978年恢復高考后,當知青的我(周曉瑾)考入北京廣播學院新聞系。當我興高採烈地跑到西花廳找奶奶時,奶奶給我一個“閉門羹”,還約法三章,不能想奶奶就往西花廳跑,不能炫耀和她的親屬關系……擔心我被“照顧”,佔了農民或工人孩子的“指標”,她特別派秘書趙煒查過我的高考檔案。直到確認我“是自己考來的”,她才肯在西花廳見我。那時我正長身體,每次去看奶奶,常想能改善伙食。然而,事與願違,奶奶會讓我吃水果和零食,卻含蓄地不留我吃飯。開始我弄不明白。后來聽趙煒阿姨和高振普叔叔說,奶奶糧票和工資是定量的,雖然一個人,還得照顧身邊的工作人員,他們有的家鄉在河南、河北、山東等地農村,家裡遇災或別的什麼困難,奶奶總是拿出錢和糧票補助他們。周家親戚百來號人,誰都在西花廳趕飯,奶奶哪受得了?我聽后感到一陣陣心酸……

1992年7月11日奶奶不幸逝世。16日晚,我們含淚默默地為奶奶守靈。那晚,7點多鐘,西花廳的燈亮了起來,我們多麼想再陪奶奶一會啊!這時,一位兩鬢斑白的廚師來了!他端來一碗碗面,熱乎乎的,送到每位親戚手上。我顫顫地捧在手上,見面上有一個荷包蛋、一塊火腿片、三片青瓜。這是我在西花廳唯一的一頓飯,也是最后的一頓飯啊!著名作家梁衡在《大有大無周恩來》中說:“權用於私,權大一分就私大一丈,失之毫厘差之千裡。做無私的戰士易,做無私的官難,做無私的大官更難。……而總理的可貴正是黨而不私。”

(作者系周恩來侄孫女、侄孫)

(責編:張湘憶、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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