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一輩革命家怎樣反“四風”
反對享樂主義
周恩來嚴格執行“十條家規”﹔鄧小平游泳不准清場
周恩來抵制享樂主義,嚴格執行不成文的十條家規:一是晚輩不准丟下工作專程去看望他,隻能出差順路去看看﹔二是來者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三是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沒工作的他來代付伙食費﹔四是家屬看戲要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五是不許請客送禮﹔六是不許動用公家車子﹔七是凡個人生活中,能自己做的事,不要別人來辦﹔八是生活要艱苦朴素﹔九是在任何場合都不要說出與他的關系,不要炫耀自己﹔十是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來經常乘坐公交車出行。1954年冬天,一輛公共汽車開到北京圖書館站,乘客紛紛上車。正是下班的時候,車上比較擁擠,忽然有一位乘客認出周總理也在車上,激動地叫起來,坐著的人紛紛站起來,給周總理讓座。周總理讓大家坐下,自己還是站著。乘客們感動地說:“總理的工作這麼忙,還來和我們一起坐公共汽車,我們過意不去啊!”周總理說:“我也應該和大家一樣,乘坐公共汽車上下班。”這天晚上,周恩來下了公共汽車,又改乘電車,在北京市繞了半個圈,隨即指示有關部門,研究解決交通擁擠的問題。
鄧小平也始終注意保持與群眾的血肉聯系,不搞特殊化。他的警衛秘書張寶忠曾回憶:
“首長第三次復出后,開始的時候,中央規定要另外給他配兩部車子。首長一看兩部車子,就問:這是干什麼?我們說這是警衛車。他說:搞這麼多車干什麼?這脫離群眾。我趕快將首長的意見報告給了有關部門的領導。最后大家爭不過他,隻好說,在北京的時候,后邊隻跟一輛隨車。每次我們出去的時候,首長都要說:不許在馬路上禁止交通。所以,我們每次從住地外出時,只是攔一攔向南行駛的車輛,向北行駛的車輛該怎麼走還怎麼走,絲毫不受影響。”
鄧小平喜歡游泳,但有一點他交代得很明確,那就是不能因為他去游泳而趕走群眾。1979年7月26日,鄧小平到山東青島視察工作,其間他去第二海水浴場游泳,特別強調了這一點。時任山東省委書記的李子超萬般無奈,便從青島市公安局挑選了一些政治可靠、水性又好的警察換上便衣在浴場游泳。
鄧小平到了后,見有人游泳,很高興。可過了一會兒,他似乎察覺出了什麼,就問李子超:“那些游泳的都是群眾?”李子超一時不知怎麼回答,隻好含含糊糊地說:“都是些可靠的人。”鄧小平從其表情和語氣中已判斷出了緣由,他看了李子超一眼,滿臉的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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