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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怒斥"扯皮":洒水車三天開不出來,局長別當了

2013年08月26日15:34   來源:人民網-讀書頻道

原標題:領導干部不能脫離群眾

今天的《解放日報》有一個消息,在普陀區一個外貿樓,一個一個的火腿罐頭都扔在垃圾堆裡。因為送的東西倉庫裡堆不下了,吃不了了,都壞了,就扔到垃圾堆裡去了。這是一種亡國的現象,怎麼得了?!所以,我們這2000多局級干部,主要是我們,如果整天腦子裡隻想著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汽車、自己要出國,不想工作,那上海就沒有希望了。

我們在下半年要把整頓黨風、加強廉政建設作為頭等的大事。澤民同志要求下半年好好抓抓大中型企業搞活,我們要把這個作為重點。但我首先要抓廠長的作風,特別是那些大廠的廠長。有些廠長,不能夠跟工人同甘共苦,怎麼能夠把企業辦好啊?再給他優惠條件也不行。就這七件事,《文匯報》發了社論,《解放日報》沒有發社論,《新民晚報》發了一個評論,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我希望我們的市委、市政府干部要足夠地重視。你們監督我們,我們也監督你們。我們能夠做到的,希望你們不久也能夠做到。我們做不到的,你們提出意見,舉報我們嘛,這樣上海才有希望。

*這是朱镕基同志在上海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長辦公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1〕 施振國,當時任上海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局長。

〔2〕 中央要辦七件事,指1989 年7 月28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指出,近期在懲治腐敗和帶頭廉潔奉公、艱苦奮斗方面先做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二)堅決制止高干子女經商﹔(三)取消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四)嚴格按規定配車,禁止進口小轎車(除執行政府間已簽訂的長期貿易協定和國家批准的技術貿易合同外)﹔(五)嚴格禁止請客送禮﹔(六)嚴格控制領導干部出國﹔(七)嚴肅認真地查處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別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

〔3〕 我們也要辦七件事,指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辦好的七件事:(一)進一步清理整頓公司,查處單位投機倒把案﹔(二)重申市委常委、副市長不搞“特供”﹔(三)嚴格按有關規定配車,不再進口小轎車﹔(四)嚴格禁止請客送禮﹔(五)嚴格控制領導干部出國,嚴禁公款旅游﹔(六)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案件﹔(七)嚴肅查處嚴重以權謀私案件。

〔4〕 吳德讓,當時任上海市監察局局長。(記者黃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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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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