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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李聞血案”漏網凶犯經過 

2013年10月31日13:26   來源:人民政協報

原標題:審理“李聞血案”漏網凶犯經過

聞一多被殺害后,蔣介石即派遣內政部全國警察總署署長唐縱飛往昆明偽裝追查謀殺案,又打電話給在上海准備起程赴湖南衡陽接任粵漢鐵路管理局警務處處長的程一鳴,速赴昆明協助唐縱。程一鳴抵昆明后,唐縱責成程一鳴主辦此案,會同雲南省警務處處長李毓楨、昆明市警察局局長龔少俠研究制定偵破方案。程一鳴等根據省警務處、市警察局提供的聞一多被暗殺經過和有關材料,經現場查堪、各種遺留痕跡和罪証的搜集、各方人士的指証等綜合分析,判斷聞一多被謀殺案是雲南省警備司令霍揆彰指使特務所為。

李公朴被暗殺后,蔣介石沒有下令調查破案。所以程一鳴等認為李公朴被暗殺是事先經蔣介石批准的。而當時聞一多在群眾中的聲望和反對蔣介石的活動沒有李公朴那樣高和激烈,因此蔣介石批准暗殺李公朴而未批准同時暗殺聞一多。

蔣介石為什麼對聞一多案興師動眾呢?主要原因是貪功妄動的霍揆彰破壞了蔣介石的殺人習慣。當霍揆彰派人混入李公朴追悼會會場,聽到聞一多辱罵蔣介石,其后在記者招待會上再罵蔣介石,為了討好蔣介石的霍揆彰下令槍殺聞一多。暗殺聞一多,不是蔣介石批准的,為了掩蓋暗殺李公朴的真相,所以蔣介石借聞一多案大做文章。

程一鳴遂向唐縱建議:將破獲聞一多案的經過詳細電告蔣介石,說明此案屬軍人行凶,全國警察總署不便過問,應由中央憲兵司令部派人來昆明捉拿凶手審訊﹔由唐縱與霍揆彰面談將實情相告,由霍揆彰將槍殺聞一多的經過報告蔣介石。唐縱接受了程一鳴的建議,由保密局設在昆明的電台發報給蔣介石后和霍揆彰協商處理善后事宜,決定迫於社會輿論壓力,暗殺行動暫時停止。

霍揆彰召集王子民等開會,布置舍幾個人的性命造成恐怖氣氛,嫁禍於中共人士。會后,王子民布置稽查處三科科長徐紹階:把稽查處上慰督導員謝誠、文書袁淵弄到城外槍殺,在報上發布消息,污蔑是“共產黨暗殺李公朴、聞一多后的又一‘血案’”。隨后,由雲南警備總司令部參謀劉淑琬主持召開追悼會。

幾天后,蔣介石派陸軍總司令顧祝同、參謀長冷欣、憲兵司令張鎮、憲兵司令部警務處處長周劍心等到昆明。經顧祝同、冷欣、張鎮、唐縱和雲南省主席盧漢商討,為避免對全國人民更大的刺激,不公布李公朴案,隻公布聞一多案。張鎮卻自告奮勇地說:聞一多是憲兵司令部駐昆明憲兵隊的憲兵激於義憤而槍殺的,願意承擔責任。

商討的意見由顧祝同敲定,派冷欣到廬山牯嶺報告蔣介石,蔣介石作出“照辦”的最后決定。憲兵司令部警務處處長周劍心和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共同編造了一個假案,說憲兵李文山、湯時亮等激於義憤跟蹤聞一多父子到西南聯大宿舍門口拔槍擊斃,和政府毫無關系。憲兵司令部提出憲兵李文山、湯時亮為凶手,公開軍法審判定罪。王子民出面說服李文山、湯時亮自請扣留。王子民請人為李文山、湯時亮編好口供,呈送蔣介石審查。蔣介石提出以稽查處特務的名義不好,應改為特務營的一個連長、一個排長比較妥當,王子民等不得不第二次編口供。公審前,雲南警備總司令部參謀劉淑琬對李文山、湯時亮說:你們出庭接受審判要配合,在執行時會另外找人替代你們。1946年8月15日,謀殺聞一多案在昆明公審,判處李文山、湯時亮死刑。執行槍決后,在全國各報刊登公審經過,把事實真相掩飾了。

假案公審后,蔣介石唯恐假案被揭穿,下令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暫將稽查處行動特務軟禁起來,王子民等暗殺組全體人員被送大理第二軍羈押。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霍揆彰被撤職,一段時間后,蔣介石又任命霍揆彰為湘西綏靖公署主任。昆明市警察局局長龔少俠,以“未能防范社會治安的謀殺”為由被撤職。

“李聞血案”平息后,1947年蔣介石批准釋放了王子民等人。之后,王子民先后任湘鄂邊區五縣聯防指揮官、湖北省第四區保安副司令。新中國成立前不久,王子民逃到新都縣城隱匿。根據公安部門的偵察,檢察部門的起訴,成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謀殺李公朴、聞一多漏網凶犯之一王子民死刑。1951年1月10日,王子民在成都被執行槍決。(倪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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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斌、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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