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國旗要為曾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原書記,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的喬石而降。喬石是17年來第一位逝世后下半旗的領導人。據統計,新中國成立后,為哀悼黨和國家領導人逝世下半旗,不下31次。
下半旗志哀,是一個國家對逝者的最高尊重。那麼,什麼級別的國家領導人去世后可以下半旗?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對於哪些人逝世應下半旗志哀以及下半旗范圍均有規定。其中第14條中明確:在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總理、中央軍委主席和全國政協主席,逝世后應下半旗志哀。也就是說,法律明確規定,黨政軍領導機構的正職國家領導人逝世后應下半旗。
據不完全統計,在《國旗法》出台之前,獲下半旗志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至少有21位。因黨和國家領導人逝世而下半旗較多的年份則是1972年、1976年和1992年,均為3次。
1976年1月8日,周恩來因病於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305醫院逝世。周恩來逝世后,中國下半旗進行隆重悼念。同年,朱德、毛澤東先后逝世,均降半旗志哀,毛澤東逝世之后還設定了全國哀悼日。公開資料顯示,新中國建立以來,第一位逝世后獲降半旗志哀的是任弼時。此后,至少有30位黨和國家領導人獲下半旗志哀。其中包括劉少奇(1980)、葉劍英(1986)、王震(1993)、鄧小平(1997)、楊尚昆(1998)等。(綜合新華、中國政府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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