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與方志純
方志敏(1899—1935),中國無產階級革命家。江西省弋陽縣人。1922年8月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4年3月轉入中國共產黨。1928年1月,參與領導弋橫起義,創建贛東北蘇區,領導組建中國工農紅軍第十軍。他把馬克思主義普遍真理與贛東北實際相結合,創造了一整套建黨、建軍和建立紅色政權的經驗,毛澤東稱之為“方志敏式”的根據地。1934年11月初,方志敏奉命率紅軍抗日先遣隊北上抗日,至皖南遭國民黨軍重兵圍追堵截,艱苦奮戰兩月余后被捕。在獄中,面對敵人的嚴刑和誘降,他正氣凜然,堅貞不屈。1935年8月6日在江西南昌下沙窩英勇就義,時年36歲。
方志純(1905-1993),方志敏的堂弟。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任中共弋陽支部書記,參與領導了全縣工農運動。1928年參加弋橫起義。1931年任贛東北亦色警衛師師長兼政治委員。1933年1月隨紅十軍轉入中央革命根據地,先后任紅一方面軍紅十一軍第三十一師政治委員、中共黎川中心縣委書記兼黎川軍分區司令員與政治委員、閩贛省中共均口特區委書記兼均口軍分區司令員。1934年10月中央紅軍長征后,任閩浙贛軍區政治部組織部長、宣傳部長。抗日戰爭爆發后赴延安中央黨校學習,任中共支部書記。解放戰爭時期,任中央社會部第二室主任,中央衛戍司令部參謀長,中共江西省委常務委員兼省政府副主席等職。建國后,歷任江西省副主席兼政法委員會主任、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兼江西省副省長,中共江西省委書記處書記、江西省省長,江西省政協主席等職。被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在中共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上當選為中紀委委員。在中共十二大上被選為中顧委委員。1993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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