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大姐为人随和、热情好客,家里来人不断,我也成了她家的常客和食客。藕饼、老菱、芋头等家乡时鲜,她家一做好就打电话来,我就立即赶去尝鲜。有时家里包了水饺,也要我过去分享,我也召之即到。每周她家都是高朋满座,顾斌、顾尔钥、徐敏、张玉华等都是她的常客,每有朋友到,她就打电话给我,我必定跑过去作陪,大家相处得非常融洽。有时人多了,打牌还得轮流作战,打几副就轮下来休息一下,气氛非常好。
夏大姐不仅对郭建宽容大度,对杜干全前妻的孩子杜成也很好,帮助杜成从外地调回南京,并安排工作。杜的弟弟杜文白和弟媳江季媞和她的关系也一直很好,杜文白的孩子也经常去看望夏大姐,很不容易做到的。她对家里的保姆也是如此。有一次家里的电话费一下多出了数十元,夏大姐让媳妇去电信局一查,是打到六合的长途电话,家里只有保姆是六合人,很可能是她打回家的。夏大姐并没有让保姆支付这笔费用,而是很耐心地告诉她:打到六合的电话是按长途计费的,时间不能太长。保姆一听就明白了,知错即改,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问题。保姆对夏大姐也很好,跟了她十几年,一直为她送终。
我的一个抗大同学庞露是烈属,爱人牺牲得早,她一直没有再婚,独自带大了两个孩子。听说她的住房虽不算小,有三室两厅,但她睡觉的房间离卫生间比较远,夜里起来很不方便,就每天夜里都憋尿,到天亮才上厕所。憋尿是会损伤肾的,我们都为庞露的健康担忧。如果有个像床头柜那样的卫生箱,里面可以放高脚痰盂,夜里起来就方便了。我跑了很多商场和超市,都没有看到。一次,我到夏凤珠大姐家,看到她家正好有一个,就向她说起庞露的事,夏大姐很热心地告诉我:“这是自己定做的。我可以再去定做一个。”很快就做好了,她立即让我打电话通知庞露家拿了去。大家知道后都非常高兴,说可解决了个大问题。
有一年,夏大姐买了几盆菊花。她知道我是菊花盛开时出生的,小名阿菊,从小喜爱菊花,就从中挑了一盆白菊花送给我。走过炮兵招待所时,被一个小门卫保安揪住不放,抢下她手中的花,硬说她偷了他们点缀门面的菊花。最后她空手来到我家,满脸通红,气得浑身发抖,我让她先喝水、休息,等她平息下来,说了事情经过。我异常气愤,先把夏大姐送回家,让阿姨给她吃药,照顾她好好休息。然后就去炮兵招待所点名找他们的所长,所里的人说所长去炮校开会了,我留下了地址,告诉他们有急事找他。后来所长带着所里的人来我家,我把事情的经过说了,指出这是损害公民名誉、侵犯公民权利的严重事件。接着我正告他们这样做严重损害军政军民关系,政治影响极坏。炮兵的来人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我说:你们应该争取主动,上门赔礼道歉。我不能代替你们,只能做做协调工作。这事可大可小,大可以诉之法律,小可以协商解决。最后取决于你们的诚意。
第二天,炮兵派了三四个人,捧着鲜花和礼物,让我陪着去夏大姐家。夏大姐对他们以礼相待,平和地对他们说一个机构一个部门连几盆花都管不好,还怀疑别人偷窃,有没有内部花卉爱好者带回家欣赏欣赏了?你们的管理制度如何?你们的内政我无权干涉,但值得你们思考。你们从上到下法治观念太差,撇开我本人不谈,这件事性质也是严重的,损害他人名誉,侵犯他人权利,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无根无据随随便便怀疑别人偷你们的花,什么性质?你们知道吗?最后,夏大姐说:我从不收礼,也从不送礼,请你们把东西都带回去,希望你们接受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法治观念。并做出了送客的姿态。炮兵的同志再次道歉,把东西又都带回去了。
夏大姐没有生育过,妹妹的孩子小建过继给她,她视如己出。小建结婚后生了个男孩叫扬扬,学美术的,在省电视台工作。后来媳妇去世了,顾斌同志又在南通帮助找了一个,儿子接受了,夏大姐也去南通看了,挺合适。结婚后对扬扬也很好,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后来他们搬了新房子,我也搬了家,我们离得远了,走动就少了。
夏大姐过90岁生日时,我们还见了两次。第一次小建打电话通知我,我赶到医院,和他们一起在艳阳天餐馆吃了寿宴,合了影,这时她头脑还非常清楚。第二次是李瑞同志为夏大姐祝90寿庆,邀请了顾斌、吴一里和我参加,李瑞的女儿李芒也在场。那天夏大姐精神特好,胃口亦好,思维清晰,我们都为她高兴。后来再见到她,她就有点模模糊糊了。再后来去医院看她,她就不认识人了,直至最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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