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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时任中共总书记陈独秀为什么没出席党的“六大”?

李  颖
2013年03月25日08: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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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飞说,对于汪泽楷的发言,同志们说了很多很好的话,但“对汪的批评可说是太过”,太动感情。他说,陈独秀的工作是有成绩的,过去的错误也很大,但不是他一人负责,这是大家都公认的。而提陈独秀为中央委员会候选人也是可以的。因为陈独秀可以改正错误,继续工作;同时,党内选举,允许每位代表发表意见,怎么会觉得奇怪,“有政治作用”呢?王若飞指出,叫陈独秀做另外的工作也可以,但他不赞成会上有同志对汪泽楷的批评,并声明他“并非为汪辩护”。

当王若飞讲话时,台下有人要他停止说话。会议主持人宣布停止发言,并问台下:有人提议给汪泽楷以警告,有附议没有?台下有人表示赞同。于是大会表决,大多数通过,给汪泽楷以严重警告处分。见此情况,刘伯坚主动提出也给他以警告处分,但大会没有接受他的意见。

关于这件事,王若飞后来回忆说:

“中央曾要我帮助陈独秀赴莫,说国际如何爱护他,希望他去。陈的回答是‘八七会议’、‘十一月会议’批评他的错误,却不要他参加,不要他发表意见。他以为到莫也只有挨骂,不能说话。他虚伪表示承认国际路线的正确,承认他过去领导的错误,但不赴莫。任凭秋白、恩来同志如何苦口相劝,他终不走。”

“我在六次大会上没有认识陈这种说法的虚伪与错误,而反认为有部分理由,经许多同志批评后已自知错。”

其实,六大没有选陈独秀进中央委员会,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处理方法。毛泽东后来在七大作关于中央委员会选举方针的报告时,曾谈到这个问题。他说,犯过路线错误的同志应不应该选?凡是犯过路线错误的我们就不选,这样一种意见,主席团认为是一种好的愿望,一种好的理想。这种意见是有理由的,因为过去我们吃了亏。但是,如果我们不选过去犯过路线错误的人,甚至绝对化一个也不选,那就不好,就不恰当。过去我们图简单、爱方便,不愿意和有不同意见的人合作共事,这种情绪在我们党内还是相当严重地存在着的。过去我们曾经做过这样的事,就是六大不选举陈独秀到中央,六届四中全会把李立三开除出政治局。可是我们党并未从此不出乱子,天下太平,还是闹了纠纷,出了岔子,翻了筋斗。

在七大现场,听到毛泽东的上述讲话后,王若飞高兴地对妻子李培之说:“从《决议》和这次大会的选举看,六大时我的态度不能算是错误,主席说我在六大时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至此,17年来由于支持陈独秀而长期受到的误解解除了,王若飞终于放下了一个沉重的心理包袱。

此事的“主犯”汪泽楷,因追随陈独秀违犯组织纪律,1929年11月被开除党籍。1929年他参加了托派组织“无产者社”。抗日战争期间,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支持爱国学生运动。1939年至1942年先后任国民革命军预备第二师(师长陈明仁)顾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教官。1949年参加程潜、陈明仁起义活动。湖南和平解放后,曾任湖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图书馆馆长。1951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3年春任武汉中南财经学院教授、综合资料室主任。1958年因“历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处5年徒刑。1958年12月在湖北潜江劳改农场因病逝世(又一说1959年12月)。197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判决,为其恢复名誉。

(责编:孙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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