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对等”与“台湾两千万人权益为最优先”
会谈强调对等,在步入会场前,双方甚至要分别乘坐两部电梯下楼,以免有先后进出之别。必须要有先后顺序的部分,则用其他方式化解。譬如会谈文本,分为简繁两个版本。大陆简体版本汪道涵签字在前,台湾繁体版本辜振甫签字在前。大陆叫汪辜会谈,台湾叫辜汪会谈。
在汪辜会谈之前,1993年4月7日,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邱进益就应大陆海协会之邀,前往北京与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进行第一阶段预备性磋商。4天后,他还在人民大会堂与汪道涵见了一面。据邱进益回忆,就是在这次会面前,他们接到“陆委会”三个电话,要求修改前一天与海协会草签的文本,否则中止辜汪会谈。他很抱歉地和汪道涵提及此事,谁知汪道涵并未发难,只是笑笑表示,就按邱先生的意见修改。
大陆方面尽可能在一些非原则性问题上,按照台湾的要求,做一些让步。台湾方面虽然口口声声更为强调“对等”,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他们所谓的“以台湾两千万人权益为最优先”则是更真实的原则。譬如,在谈判中,海基会只同意台湾对大陆单向通商,不同意双向通商,这对大陆当然是不公平的,也违背对等原则。辜振甫表示,这个问题没有共识,台湾方面所希望签订的“台商投资保障协定”因此完全谈不拢。
台湾方面不可能开放大陆对台湾通商的禁令,和台湾岛内有强大的反对势力有关,经济议题已经被高度政治化。现在回看台湾方面的一些发言,可能会有不同感触。譬如“经济部长”江丙坤说,“海协会要求我方准许大陆厂商来台投资,违反市场机能原则,应是基于政治考量的一项主张,没有道理,也没有必要,现阶段我政府不可能接受。”大陆厂商来台投资,如何违反了市场机能原则?这个问题经不住推敲。重要的是,台方认定此项主张“基于政治考量”,这一个理由就可以压倒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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