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毛泽东兼任了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员养成所所长。在此期间,他经常来所讲演《帝国主义》、《共产主义》、《农民运动》等课程。该所学员毕业后,绝大多数分配到国民革命军担任政治宣传干部和营、团党代表。
1926年1月,国民党于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向大会作了关于宣传部两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告,全面总结了宣传工作的成绩和问题。毛泽东的报告受到许多代表的称赞。参加会议的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杨闇公称赞毛泽东的报告较其他报告“都系统些”,“能把具体的事实指出来,并对每个时期所施的宣传口号,也恰中客观的需要”。会议期间,毛泽东还积极参加起草宣传问题的决议。经过他的努力,大会通过了关于宣传工作的三个决议案,即《宣传问题决议案》、《党报决议案》和《宣传报告决议案》。这些决议案详细、具体地规定了今后的宣传方针、政策和任务,使各地党部宣传部做到了有章可循,对于改进和健全国民党宣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会上,毛泽东再次当选为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同时,中央常委会批准毛泽东继续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1926年2月,国民党中央党部在广州主办了政治讲习班,培养国民革命军和各省、区的政治、军事工作干部。谭延恺任理事长,谭不在,由毛泽东代理,毛泽东经常到政治讲习班讲演。2月28日,他参加了政治讲习班第一期开学典礼,并发表题为《革命分子团结起来》的演说,要求大家团结起来,努力作国民革命运动。毛泽东还在讲习班讲授《农民问题》课程,每周一至二次。他讲课过程中,十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毛泽东从2月5日至6月7日继续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期间,共出席了18次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对革命宣传工作提出过许多重要提案。比如,在第12次会议上,他以宣传部的名义提出上海《革命导报》,为伪中央机关报,应请中央通告各级党部禁止流行案,会议决议通过。在第20次会议上,毛泽东提议开办上海党报案,会议议决照准。在第24次会议上,毛泽东以宣传部的名义提议:“(一)用中央执行委员会名义于‘五一’节发表告工人农民电并在广州发一传单;(二)于‘五四’‘五七’纪念日发表通电”,会议议决交宣传部起草。他还以宣传部的名义请中央发起“五四”全国反帝国主义示威运动案,会议决议照办。
在第25次会议上,毛泽东以宣传部的名义提出审定编辑国民运动丛书办法案,会议决议照原案通过。在第26次会议上,毛泽东提出请令财政部自五月份起每月拨北伐特别宣传党费3000元案,会议决议由提案人拟出具体计划书后再行决定。如此等等。
“五卅”运动以后,反帝反军阀的工农运动不断高涨,广东革命根据地获得统一与巩固。形势的发展越来越有利于革命方面。这时,国民党右派们再也“忍不住”了。于是,统一战线内部时隐时现的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便越来越尖锐起来了。在国民党内享有极高威望、坚持国共合作的孙中山逝世后,这种斗争更加公开化。除原有的老右派外,又出现了新右派。这是一场关系革命发展方向的大问题,是向共产党人的严重挑战。面对这种挑战,毛泽东义无反顾,和其他共产党人、国民党左派一道,同国民党新老右派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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