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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从毛泽东到党的十八大

田心铭

2013年10月15日10:26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原标题:群众路线——从毛泽东到党的十八大

  二、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

  1980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7](P368)作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成员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对群众路线这一“传家宝”的传承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8](P316)这是党章中第一次明确载入群众路线这一重要概念。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章程》,1923年三大、1924年四大和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三次对党章进行修正,1928年六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七大之前的这五个党章中都没有关于群众路线的内容。

  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是1945年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之后又一篇对群众路线作系统论述的重要文献。邓小平说,群众路线是党章中的根本问题。“什么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呢?”他明确地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并指出,“它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党的领导作用就是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幸福生活。“因此,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9](P217)在这里,邓小平从对待群众的态度和领导群众的方法两方面对群众路线的内容作了概括和阐述,把对于“什么是群众路线”的认识向前推进了一步。后来党章中对群众路线的概括,正是包含了这两个方面。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成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带领党和人民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他在领导党恢复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同时,强调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纠正各种脱离群众的错误。他严肃地指出:“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他要求全党同志“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7](P368)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后,邓小平在全会闭幕会上说,这个决议“对我们统一党内思想,有很重要的作用”。[7](P383)正是邓小平领导下制定的这个决议,在对毛泽东思想的内容作全面系统的阐述后指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贯穿于上述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们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10](P202)“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0](P204)这一重要论断对群众路线的内容做出了严格的完整的表述。

  1992年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1](P94)此后20年间,从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到2012年召开的十八大,每一次党代会都对党章作了部分修改,但对群众路线的这一表述一直保持下来,一字未改,成为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明确规定。

  党章的这一规定高度概括了从毛泽东以来党在长期实践和理论建设中形成的关于群众路线的极为丰富的思想。我们学习和实践群众路线,应该按照党章的明确规定准确理解“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笔者认为,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回答了党的一切工作究竟“为了谁”和“依靠谁”这两个根本问题,概括了对待群众的态度。一切为了群众,就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唯一宗旨。一切依靠群众,就是把人民群众看作党的一切力量的源泉。第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回答了党如何领导群众的根本方法问题,规定了党在一切工作中都应该采用的基本的领导方法。态度和方法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群众路线的整体。

  三、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2](P279)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三个“代表”之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主要是围绕着这个“代表”展开的。

  1989年12月,党中央在总结政治风波、研究党建理论时,针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受到了严重损害的事实提出,“很有必要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我们党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了解和掌握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13](P100)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总结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郑重地把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提到全党同志面前,做出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决定》中说:“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14](P47)这里对群众路线的概括,同此前1982年十二大和1987年十三大的党章相比,增加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容,而与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的提法相同,这就为1992年十四大党章做出内容完整并沿用至今的关于群众路线的规定做好了准备。这里还从群众路线与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关系阐明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确定了它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的地位。十三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主题,强调这“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14](P47)而影响党与群众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一些党员干部中“滋长了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有的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14](P48)这些思想和行为根本背离了“一切为了群众”的要求。这一时期党对群众路线的贯彻,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重点突出出来。

  “一切为了群众”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具体利益构成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情形。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必须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为此,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到首位,这正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显著特点。江泽民200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篇讲话中提出了一个观点:“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12](P280)因此,在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12](P279)他还特别强调:“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12](P280)

  这篇讲话在论述“三个代表”之间的关系时说:“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2](P281)这就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的最后落脚点,突显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整体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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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湘忆、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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