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周恩来一行是1950 年1 月10 日离开北京的。这是一个阵容庞大的工作班子,其中有: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富春,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伍修权,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副部长吕东,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副部长张化东,大连市委书记欧阳钦等。周恩来一到莫斯科,就在毛泽东主持下紧张地做会谈准备工作。1 月22 日,毛、周同斯大林等举行会谈,这是毛泽东与斯大林的第三次会谈。参加会谈的,中方有:李富春、王稼祥、陈伯达、师哲(翻译)。苏方有:莫洛托夫、马林科夫、米高扬、维辛斯基、罗申、费德林(翻译)。这次会谈,主要讨论中苏条约问题,中国长春铁路问题,旅顺口问题,大连问题。会谈进行了两个小时。
毛泽东说:我们应当通过条约和协定巩固我们两国现有的友好关系。在同盟友好条约中,应当把保证我们两国繁荣昌盛的东西固定下来,而且还应当规定必须防止日本侵略的重演。他说:我提出的以上两点,是我们的新条约同现有条约的根本区别。新的条约应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方面的合作,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合作。毛泽东还提出,在新的条约中应当规定就国际问题两国进行协商的内容。斯大林非常痛快地说:当然要写上这一条。
会谈进行得相当顺利。接着,讨论中长铁路和旅顺口问题。斯大林问,你们对中长铁路问题有哪些建议。毛泽东用委婉的口气回答:也许需要像旅顺口协定那样,把在法律上保持中长铁路协定效力的原则作为基础,而实际上允许修改。斯大林立即回答:就是说,你们同意宣布在法律上保留现有协定,但要作出相应的实际修改。斯大林坦率地说:我们认为,关于旅顺口协定是不平等的。他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宣布旅顺口协定在缔结对日和约以前仍然有效,签订和约后,苏军撤出旅顺港;另一种是宣布保留现有协定,而实际上苏联从旅顺港撤出军队。中方考虑到,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海军尚未建立,苏军在旅顺港再留驻一个时期比较有利,但又必须规定一个废除协定和苏联撤军的时限,否则即使现在就撤军,它随时可以进驻。所以毛泽东赞成前一个方案。
斯大林又复述了一遍这一方案的内容,毛泽东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在以后的具体会谈中,根据中方的要求,这个过渡期规定为3 年,即不迟于1952 年末苏联从旅顺撤军。在讨论大连问题的时候,毛泽东首先提出一个问题:大连将保持为自由港吗?斯大林说,是否把大连变成一个自由港,由中国自己决定。这次会谈,在主要问题上,在原则问题上达成一致,取得重大进展。这为以后的会谈奠定了基础。从1 月23 日起,在毛泽东指导下,由周恩来、李富春、王稼祥同米高扬、维辛斯基、葛罗米柯、罗申开始就条约和协定的内容,进行具体会谈。在协商新条约时,苏方最初按照中方的基本思想和大体内容写了个草案。中方认为有许多重要内容未写进去,提出修改。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意见,重新写了个草案交给苏方。苏方对新草案未提出原则性的修改,双方没任何争论,即成定案。为在名称上区别于旧条约,中方提出新约可在旧约名称的基础上加“互助”二字,名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苏方也接受了。
关于中长路和旅顺、大连协定,会谈时争论最大的是中长铁路的归还问题。中方提出,中长路已经过6 次波折,照目前情况看,苏联可以不要了,这对两国的团结更加有利。斯大林的意见是,这个问题应当在联共政治局会议上表示中长路可以归还中国,在缔结对日和约后实行。中方又提出,如果对日和约三年还不能缔结,应当规定届时即将旅顺口和中长路归还中国。斯大林表示同意。中方还提出,大连现时为苏联代管或租用的产业,由中国政府接收。斯大林也表示同意。中苏会谈顺利地进行着,条约和各个协定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双方在加紧进行。
1 月31 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通报情况时说:“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一件,中苏关于中长路、旅顺口、大连协定一件,附议定书一件,贷款协定一件,附议定书一件,以上5 件草案均经双方看过修改过,今日再谈一次即可大体定案。此5 件明一日起可以陆续发给你们。”又说:“同过去情况不同的,即是苏方已应我方要求,将中长路、旅顺口在三年内无条件交还给我们,大连则在一年内将产权交还给我们,惟自由港地位待对日和约订立后解决,系为应付美国,实际上亦完全由我处理。”这就是说,涉及中国主权的三个重要问题,大体上已得到符合中方意见的比较圆满的解决。
2 月9 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同意《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苏关于中长路、旅顺口、大连协定,中苏关于贷款协定三个草案,并电告毛泽东。1950 年2 月14 日,在克里姆林宫隆重举行《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字仪式。
毛泽东从1949 年12 月16 日到达莫斯科与斯大林举行第一次会谈,到1950 年2 月14 日签订《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差不多有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在订不订新约这个主要问题上,一开始,毛泽东与斯大林之间发生根本分歧,相持近半个月。
在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毛泽东从不让步,不论对谁,即使对在国际共运中享有至高无上的领袖地位的斯大林,也不例外。毛泽东有一个强烈而鲜明的性格,凡是他认准要做的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谁也阻挡不了。在毛泽东的坚持下,加上其他因素,斯大林终于改变了观点,同意签订新约和其他新的协定。
毛泽东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又善于作必要的妥协和让步。在中长路谈判中,苏方最初不愿交还,中方坚持,最后苏方同意归还中国。但在归还前的过渡时期内共同经营的股额问题上,中方作了让步,最后达成协议。毛泽东对第一次访苏取得的成果是很满意的。这次访苏,维护了中国的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用条约的形式将中苏友好合作的关系固定下来。这对于巩固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为新中国迅速恢复国民经济、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新时期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外部条件。同时,在国际上,也产生重大影响,引起了有利于社会主义与和平力量的变化。毋庸讳言,苏联领导人特别是斯大林的一些大国主义作风,也给毛泽东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
毛泽东完成了一项历史性的任务,于2月17日结束访苏之行,同周恩来等登上回国的专列。他在沿途参观了一些苏联城市和工厂。进入中国境内,又在哈尔滨、长春、沈阳视察。3 月4 日回到北京。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新中国成立后,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第一个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条约。它同100 多年来旧中国在屈辱的条件下与帝国主义列强所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形成十分鲜明的对比。中国人真正站起来了。1950 年6月6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又进一步地评价说:“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新的中苏条约,巩固了两国的友好关系,一方面使我们能够放手地和较快地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一方面又正在推动着全世界人民争取和平和民主反对战争和压迫的伟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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