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10人方案”是如何确定下来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条件是:“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那么谁可以按这个条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头衔呢?中央军委和党中央经过多次讨论,酝酿过几种方案,最后定形方案于1955年9月11日确定下来。
总干部部提出的初步方案。据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宋任穷回忆,在酝酿军衔授予名单初期,总干部部长罗荣桓和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向党中央汇报国家元帅名单的初步方案中,除了后来所授的10人外,还有国家大元帅毛泽东,国家元帅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毛泽东当场表示:“我这个大元帅就不要了……依我看呀,现在在地方工作的,都不评军衔为好!”毛泽东问周、刘、邓“你们的元帅军衔还要不要啊?”他们都表示:“不要评了”。
军委座谈会提出经政治局批准的11人方案。1955年1月14、15日,中央军委由彭德怀、罗荣桓主持召开了讨论军衔问题的座谈会,对授予元帅、大将、上将军衔人选的名单进行了研究。会议经两天的认真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元帅军衔授予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11位委员,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授予军委主席毛泽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授予11位军委委员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月16日,彭德怀、罗荣桓署名将上述意见报告了毛泽东和党中央。8月2日,彭德怀再次呈报授予少将以上军衔名单。8月3日,毛泽东批示:“刘、邓:请印发各政治局委员,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讨论批准。”
拟以周总理名义将11人方案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1955年9月3日,总干部部罗荣桓部长和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三名副部长,遵照彭德怀的指示,代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起草了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信函,全文如下:“关于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问题,中央已决定现任军委委员之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十一同志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彭副主席要我们起草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函稿一份,现呈请审查修改并请即由国务院秘书处转送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中央书记处第一次讨论确定的9人方案。总干部部代周总理草拟的元帅授衔报告,须经中央书记处讨论同意后,才可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手续。1955年9月9日晚上,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会议,讨论元帅军衔问题……刘少奇、陈云、彭真、邓小平、陈毅、聂荣臻、罗瑞卿、宋任穷、陆定一、周扬、张际春等出席。会议提出,邓小平、陈毅虽然担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和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但没有担任军队实质性职务,他俩的实质性职务是中共中央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故二人可以不授军衔,于是授予元帅军衔的方案减为了9人。
中央书记处第二次讨论最后确定了10人方案。周恩来因外出没有出席9日晚上的会议,11日他得知书记处讨论的情况后,从北戴河打电话给在北京的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周恩来给杨尚昆打电话后,毛泽东于“9月11日晚上,在中南海颐年堂召开会议,讨论评元帅军衔和农业合作化等问题,刘少奇、陈云、彭真、邓小平、陈毅、聂荣臻、宋任穷、杨尚昆出席。”会议决定采纳周恩来的意见,形成了授予10人元帅军衔的最终方案。9月16日,周恩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10人的授衔建议。9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公布,10大元帅诞生。
(作者为军事科学院军建部原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