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利益是领导群众的前提
《中国社会科学报》:“胜利”和“利益”原则何以成为领导工作的两大原则?
许志功:领导原则是领导思想的重要结点,是领导工作的基本遵循。毛泽东指出:“领导的阶级和政党,要实现自己对于被领导的阶级、阶层、政党和人民团体的领导,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甲)率领被领导者(同盟者)向着共同敌人作坚决斗争,并取得胜利;(乙)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
要使我们所领导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必须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并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必须搞好权重,把握好胜算的几率,必须解决好“船”和“桥”的问题,为取得胜利创设条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毛泽东很好地坚持了这一原则,所以在他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取得胜利,从而极大地吸引、调动和发挥了广大群众参与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
在毛泽东看来,人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要让人民群众跟着我们走,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基于这种看法,他说:“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并强调一切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加以讨论,加以决定,加以实行,加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
“胜利”和“利益”原则是紧密相连、互为作用的,只有领导人民不断地取得胜利,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的利益;只有实现好人民的利益,才能更好地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不断地取得胜利。我们党在领导工作中只有坚持“胜利”和“利益”原则,并带领人民不断取得胜利,逐渐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增强人民群众的支持力、拥护力。这是贯穿在毛泽东领导理论和领导实践中的一条红线,只有牢牢把握好这条红线,才能把握好毛泽东领导思想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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