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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外贸易的战略决策及基本经验

宿凌

2014年05月04日14: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三、新中国第一代主要领导集体对新中国对外贸易的战略思考和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审时度势,积极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经济交往。为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粉碎帝国主义对我国封锁、禁运和遏制的阴谋,毛泽东积极发展同外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1949年底,毛泽东访苏,与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协定》、《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以及由苏联帮助中同建立与改造50个企业的协定,从苏联得到1亿美元的贷款,从此揭开了新中国对外经济交流实践的新篇章。50年代,总共从苏联获得14.27亿美元的贷款,并用这些贷款主要从苏联引进了156项成套设备,促进了新中国发展现代化工业建设。这一时期,苏联还在技术上给予我国全面帮助,一五计划期间,在中国工作的苏联及东欧国家的专家和顾问多达400人。此外,他也十分重视发展与东欧国家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毛泽东为我国开展对外贸易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周恩来的对外贸易思考,在新中国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建国后,周恩来提出,“我们要多想办法,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发展对外贸易”、“以利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他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明确指出,中国经济技术落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世各国“发展和扩大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 参见《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6页。]。当时,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采取敌视态,在经济上实行禁运政策,在政治上实行不承认政策,在军事上实行干预政策。对此,针对中国在国际中的严峻形势,周恩来公开宣布“我们愿意同一切愿意维持和平关系的国家恢复和建立贸易关系,发展和平经济,凡是愿意和我们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发展贸易关系的资本主义国家,我们是不会予以歧视的。”周恩来的讲话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也表明周恩来对发展对外贸易工作的迫切心情和对开展对外贸易工作的重视。

在周恩来看来,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实现了经济上的独立,但是我国在经济、文化上仍然很落后,又是面积大人口多的大国。正是基于对中国国情的正确清醒的认识,周恩来反复阐明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实行对外贸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强调:“经济文化落后的现象,我们要承认。如工业就比英国落后,文化虽然源远流长,光辉灿烂,但从近代水平来看我们是落后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水平都很低,从质和量看都是如此。”“同工业发达的国家比,我们的机械化水平距现代化很远”,中国在经济上要比西方国家落后至少一百年。[《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中国经济技术落后,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同外国互通有无,进行贸易的来往以及技术的合作,不能采取闭关自守的排外政策。

平等互惠原则,始终是周恩来处理同世界各国关系(包括贸易关系)的指导思想。周恩来多次指出,发展多国对外贸易经济关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而是互助互利的。周恩来还把对外贸易扩展到与各国的经济合作领域,但这种经济合作的基础也必须是平等互惠的。周恩来指出,我们亚非国家需要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合作,我们亚非国家之间的合作应该以平等互利为基础,而不应该附有任何特权条件。周恩来根据以往外交经验和对国际情势的科学判断,创造性地提出了同外国开展经济合作的战列思想,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着指导性的意义。

周恩来对世界形势进行了科学判断,他站在世界科学技术进步的高度指出,中国经济技术达到现代化的水平,需要进行国际间的合作,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现代科学技术正在一日千里地突飞猛进,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科学是决定性的因素,中国要发展对外经济交往,吸收他国的先进成果。他认为,“掌握了最先进的科学,我们才能有巩固的国防,才能有强大的力量”,才能“使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经济的前列。[《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6页。]

刘少奇在指导城市接管与建设工作中,把对外贸易作为新中国参与世界性社会再生产的交换方式,充分重视其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为新中国进一步开展对外贸易工作作出开创性的贡献。他认为,对外贸易对于国计民生影响很大,甚至会起决定的影响。它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周转经济。不好就会不利于生产,经济也不得周转。我们必须切实地组织好对外贸易,这是至关重要的工作,是人民的最大利益之一。为了组织好对外贸易,国家要管制对外贸易,对它加以统制。过去因受帝国主义侵略不能统制,今天必须统制。他深刻地阐明了在当时国际情势下,我国开展对外贸易的迫切性和采取国家管制对外贸易的必要性,

为此,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中共中央天十对外贸易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对外贸易方针的指示》。这两个文件系统阐述了国家管制对外贸易的原则与政策,明确提出了新中国将实行以苏联、东欧各新民主国家为重点、兼顾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基本方针。这两个文件是指导新中国对外贸易工作的历史性文件,是日后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法规的基本准则。

刘少奇认为,实行国家管制对外贸易政策,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予以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要全面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机构,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此外,他还指出,国家统制对外贸易是必要的,但是“不要统制太严,统制死了,不要因统制而妨害正当的进出口贸易。”[ 《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他强调,要做好新中国的对外贸易工作,必须处理好公私关系、城乡关系和内外关系。坚持统中有活的对外贸易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城乡关系、内外关系, 目的是使对外贸易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服务。建国初期,住这个方针的指导下,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照顾各方面关系的对外贸易政策,较好地调动了公私、城乡、内外各个方面参加新中国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实践证明,统中有活的对外贸易方针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过程中要的推动作用。

四、新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基本经验和启示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一段时期内,由于收到“左”的思想影响,新中国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表现闭关自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新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有深刻的教训。比如否定客观存在的国际分工,否定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各国间的越来越紧密的经济联系,否定我国参与国际分工从而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等等,使我国失去了许多宝贵时间和机会利用各种国际因素来发展过敏经济,从而是我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与国外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产品竞争能力越来越差,使我国失去了许多国外市场。

我国以往的外贸体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能根据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而进行变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开展。这种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体制的弊病主要表现为,统得过死、不够灵活、政企不分。这种体制在当时对于促进外贸事业的发展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已经逐渐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最后导致在对外贸易方面产生各种负面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为我国在自力更生独立自主的条件下,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条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要吸取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经济、科学、技术之长,补己之短。党的十二大中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国内国外两种力量的作用,要利用外两种资源,打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学会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的两套本领,这是符合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发展的长期正确的战略方针,也是我国今后开展对外贸易的必然方向。

(原载《新中国60年研究文集》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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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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