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关于对刘少奇党的群众路线思想的探讨

王盛泽

2014年06月04日14: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三、真正解决问题,实现群众利益是根本

实行不实行、能不能实现群众路线,关键的不是看你说得怎么样,最根本的是要看你做得怎么样,能不能代表群众利益,真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所谓听其言观其行,只有真正在实际行动中切实做到,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算实现了群众路线。这成为工作中是否贯彻和实现群众路线的试金石。

刘少奇认为,共产党从来就为穷苦的劳动人民的利益而奋斗〔23〕。共产党一切斗争、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保护和增进工人群众与一切劳动群众的利益”〔24〕。而且党的利益与无产阶级解放的利益,人类解放的利益,共产主义的利益,社会发展的利益是一致的。如何代表和实现群众利益,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有所不同。革命时期主要是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土地革命,建立革命政权,最后达到翻身解放的目的。“无产阶级和它的政党在进行斗争的时候,必须同广大劳动人民建立密切的联系,……必须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在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都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要在革命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25〕,这样来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和处理好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就应该领导人民群众大力进行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方面和文化方面的需要,实现国家强大、人民富裕的目标。

刘少奇认为,一切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必须依靠群众的自觉和自愿。要完成党和国家的任务,恰恰必须走群众路线,越是困难的任务,就越要充分地走群众路线。党和国家的一切机关,都应该密切联系群众,严肃地处理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26〕。正因为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实现了党的群众路线,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所以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全力支持,使党度过各种难关和挑战,取得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

要正确地解决问题,只有充分走群众路线。刘少奇指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措施都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使党的方针、政策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符合群众的利益,从而得到群众的拥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进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否则就会违背群众意愿,在路线、方针、政策上出现失误,给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极大损失甚至破坏。所以是不是真正实行、贯彻了群众路线,其结果如何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

刘少奇提出,实现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也是贯彻和实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要实现正确的领导,不能只靠领导者的经验,还必须以党员群众的经验、工人阶级的经验、劳动群众的经验、所谓“小人物”的经验来充实领导者的经验。为要做到这一步,只有“当领导者和群众保持极密切的联系,领导者和党员群众、和工人阶级、和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保持极密切的联系时,才能做到这一点”〔27〕。刘少奇引用斯大林的话来进一步说明和强调实现群众路线的有效路径。

但人民群众总是分成各个层次,有比较积极的部分及中间状态与落后状态的部分。刘少奇认为:按照群众路线,必须照顾多数,就是后一部分,在群众中提出的行动口号以及斗争形式、组织形式等,都必须是中间状态与落后状态的群众能够接受的,启发群众的自觉与自动,主要就是这部分群众的自觉与自动。因为中国农民占大多数,群众观点与农民观点密切联系,文化水平低的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总是从亲自看到的、亲自体验到的事情上去理解问题,所以给群众以典型示范,才能鼓励群众行动起来,提高群众的自觉与自信,成为群众的热潮。他提出:“我们要领导群众前进,但是不要命令主义。我们要密切联系群众,但是不要尾巴主义。我们要从群众原来的水准出发,去提高群众的觉悟,率领群众前进。我们要在自己的工作中,把最高的原则性和与群众最大限度的联系直接配合。这就是我们的群众路线。”〔28〕

群众路线能不能靠群众运动来实现呢?刘少奇对两者也进行了论述和探讨。他批评那种把群众运动当作是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好象不搞群众运动就不是群众路线的看法是“不正确的”,“更错误的是,有些同志把敲锣打鼓、虚张声势、开一些没有内容的大会、作一些空洞的大报告,看成是群众运动和群众路线”。认为其实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决不是真正的群众运动,更不是群众路线”〔29〕。有人以为只靠突击性的群众运动就可以把事情办好也是不对的。实行群众路线“就要在群众中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这样做表面上似乎并不像群众运动那样轰轰烈烈,但“实际上却能够深入地发动群众和教育群众。这样做,才能够真正把群众的力量发动起来,做好工作”。他还对群众运动有所反思,提出没有经常工作,不把经常工作做好,就不会有真正的群众运动。群众运动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是出于群众的自觉自愿的行动。那种表面上似乎轰轰烈烈,实际上空空洞洞的违反群众路线的所谓“群众运动”,不仅不能真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而且损害了群众的积极性,损害了党的威信。刘少奇的论述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对于实现党的群众路线,刘少奇把群众观点、群众关系和群众利益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价值导向和基础,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群众观点,才能与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与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并进而真正代表群众的利益,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而努力奋斗。建立密切的群众关系,又是从群众观点到实现群众利益的桥梁和媒介,将群众路线落实到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我们对人民群众的这种观点,我们与人民群众的这种关系,是和一切剥削阶级对待人民群众的观点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根本不相同的”〔30〕。而真正代表群众利益就能促进群众观点和群众关系的树立与建立,并得以巩固,所以它是根本,是与党的宗旨相一致的。刘少奇对群众路线的这一有益探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对在新形势下开展党的各项工作都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刘少奇实现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启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摆正党同人民群众、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坚定以人民群众为重的立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爱惜民力、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注释:

〔1〕〔2〕〔3〕〔4〕〔6〕〔7〕〔8〕〔9〕〔15〕〔17〕〔18〕〔19〕〔25〕〔28〕〔30〕《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4、392、349、351、353、350、355、354-355、348、360、353、225-226、387、118、357-358、343页。

〔5〕〔11〕〔13〕〔14〕〔20〕〔22〕〔23〕〔24〕〔26〕〔29〕《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0、10、401、307、401-402、376、34、198、401、404页。

〔12〕刘少奇:《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190页。

〔16〕《中央关于整风和党政主要干部参加劳动的指示》,1957年4月27日。

〔21〕《怀念刘少奇同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2页。

〔27〕《斯大林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47页。

(本文作者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一处处长、研究员 福建福州 350003)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吴思瑶、谢磊)
相关专题
· 期刊选粹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