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荣
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并执政的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史称赤色中华。从此直至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共得以国家名义对日本宣战,向全中国民众发表抗日宣言、通电、告民众书,动员、组织、指导群众性的反日行动。中共中央(中共临时中央于1933年1月从上海迁入瑞金)及其派出机关(中共苏区中央局于1931年9月进驻瑞金),也得以这片国土为基地,公开地、系统地、全面地领导苏区和白区的反日反帝运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其时赤色中华虽然远离抗日前线,未能直接对日作战,但它进行的各种抗日活动,仍然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社会上、以至军事上,对局部抗战及以后的全民族抗战产生了积极作用与深远影响。
一
赤色中华的抗日救亡运动首先表现为:以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公开发表各式抗日文告,以政府首脑名义接受媒体采访。以此阐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华苏维埃政府反对日本侵略中国、国民党出卖中国的立场,宣示中共的抗日主张;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各种武装力量团结起来,开展民族革命战争,挽救中华民族危亡。
粗略统计,自1931年12月11日毛泽东同项英等分别以主席、副主席身份,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国民党反动政府出卖中华民族利益告全国劳动群众书》算起;到1934年7月31日毛泽东接受《红色中华》报记者采访,就目前时局与红军抗日先遣队问题发表谈话止,仅政府系统(含军委)发布的抗日宣言、通电、告民众书等文告,就有近30件之多。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共中央委员会在此期间发布的各式抗日文告,包括宣言、告民众书、致各级党部和全体党员的信等,也达30多件。
这些公开的文告,有相当数量通过党和政府的中央机关报发表。如在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发表的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布对日战争宣言》等三个文件(第18期),《中共中央为武装保卫中国革命告全国民众书》(第19期),《江西省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拥护临时中央政府对日战争宣言的决议》(第20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反对“五五”中日停战协定宣言》(第21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占领热河进攻平津宣言》(第59期),《中共苏区中央局为“五卅”八周年纪念宣言》(第81期),《中共中央为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与国民党的五次“围剿”告全国民众书》(第101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为国民党出卖华北宣言》(第206期),《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第221期)等等。在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发表的有:《中央给满州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第18、19、20期),《中共中央为“八一反帝战争”与红军纪念日告全体红色战士》(第19期),《党团中央为声讨国民党南京政府告全国劳动群众书》(第62期)等。
文告发布的时机,一为各个事变日、纪念日、节庆日,如“九一八事变”周年日,“八一国际反战争日”,国际青年节等;二为日本帝国主义的重大侵华事件发生时,像侵占满洲、热河、平津、华北,逼迫国民党政府签订卖国条约之日;三为中共提出重大抗日纲领、政策、策略之际,比如合作抗日三条件、抗日统一战线纲领、抗日救国六大纲领的发布等。
在60来种抗日文告中,当数以下几种尤为重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动员对日宣战的训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对日宣战向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布对日战争宣言》。这三个文本均于1932年4月15日发布,核心是对日战争宣言。宣言揭露了反动的国民党政府与各派军阀投降日本帝国主义、镇压全中国反日反帝斗争的罪恶行径;表明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宣布对日战争,领导全中国工农红军和广大被压迫民众,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反对一切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以求中华民族彻底的解放和独立的严正立场。宣言号召全国工农兵及一切劳苦群众,在苏维埃的红旗之下,一致起来,积极地参加和进行革命战争,在白区各地自动武装起来,推翻反动的国民党在全中国的统治,建立全中国民众的苏维埃政权,成立工农红军,联合全世界的无产阶级被压迫民族与苏联,来实现我们的目标。《训令》对全国工农红军、全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落实对日战争宣言,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有立即对苏区军民进行对日宣战的动员、宣传和军事训练;当红军还未发展到接近日本帝国主义势力的地方,其作战任务首先是消灭与帝国主义勾结一致的国民党军队;当红色游击队向外发展到接近日本帝国主义势力的地方,则应领导民众组织抗日义勇军,自动武装起来,实行游击运动,直接对日作战,并吸引白军士兵自动对日作战。《向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宣言》,主要为昭告天下,希望国际进步力量与中国人民站在一条战线上,援助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
《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宣言———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愿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这是1933年1月17日发布的,简称共同(或合作)抗日三原则的抗日文告。它是在日本帝国主义开始侵入华北,各个帝国主义强盗进一步瓜分中国、奴役中国的危局面前,中国共产党人出于民族大义,再一次号召全国军民共同抗日的壮举。宣言申明,在下列条件下,中国工农红军准备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作战协定,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一)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二)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之自由等);(三)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中国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的完整。不言而喻,这是中共呼吁结成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先声。此后,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多次在不同文告、场合,重申这三条原则,表示与全国军民共赴国难的决心。
《中央致各级党部及全体同志的信———论反帝运动中的统一战线》。该信于1933年6月8日发出。它从目前形势出发,论及建立广大的反帝统一战线的重要,顺势检讨了一段时期里我们党为什么不能在反日反帝斗争中建立统一战线的原因。最后提出以下七点作为这条统一战线的行动纲领:(一)打击国民党的投降叛变,打破对国联与美国援助的幻想,立足于团结并统一全国工农及一切劳动群众;(二)着重提出全国民众必须起来为保卫中国的领土与独立而作神圣的民族革命战争;(三)号召民众参加反日的战争与游击战争,积极援助群众抵制日货的行动与宣传,募捐援助义勇军;(四)用军器库及入口的武器来武装民众,没收大量物品以为抗日之用;(五)完全脱离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和一切民族叛徒的影响,取消一切对日债务和借款利息的支付,实施累进税以应付开支;(六)对日绝交,动员整个海陆空军对日作战,立刻停止进攻苏区,停止军阀战争;(七)反对国民党南京政府出卖东北和华北及中国的停战协定。值得指出的是,这封信强调要针对不同对象与具体条件,来灵活运用这个行动纲领,要在组织群众的日常政治经济的斗争基础上,来发动他们走上拥护这些纲领的革命斗争。为此,该信还开列了目前党、工会、团组织应当做好的12项工作。显然,这封党内指示信首次明白无误地提出了中共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理论与政策、策略,意义非同一般。
1934年4月10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新进攻告民众书》。在“华北和全国民众处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已到了新的阶段———即直接瓜分中国的阶段”之时,这份文告重申了经过少量文字修改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帝统一战线纲领(如第四条的“没收大量物品”,改为“没收日本帝国主义财产和一切卖国贼汉奸的财产”);号召“一切真正愿意反对帝国主义的,不甘做亡国奴的中国人,不分政治倾向,不分职业与性别,都联合起来,在反帝统一战线之下,一致与日本和其他帝国主义作战!”
1934年9月21日出版的第236期《红色中华》报,公开发表了《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该文件鉴于“过去我们对于组织和实行这个正义的民族战争,没有一个共同的具体的纲领”,致使“我国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行动就成散漫的无计划的不能集中的”,“因此也就不能成为强有力的行动”;提出了“几点最根本最具体的办法来,作为我国人民武装的共同行动纲领”。这几点是:(一)全体海陆空军总动员对日作战;(二)全体人民总动员;(三)全体人民总武装;(四)立刻设法解决抗日军费;(五)成立工农兵学商代表选举出来的全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六)联合日本帝国主义的一切敌人。这六条便是日后被人们称誉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这个纲领得到了以宋庆龄、何香凝、王克勤、白云梯、王佑臣、李达、王铁民、王振川、沈德明领衔的1779人为代表的,全国各界人士、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拥护。同时在这期《红色中华》报发表的,还有《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为对日作战宣言》。
从以上简要回顾中,我们已然清楚地看到,自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共立即提出三位一体的口号:(一)以武装人民进行反对日本及其他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战争,来保障中国的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二)推翻国民党卖国政府是顺利进行民族革命战争的条件;(三)只有中国苏维埃政府和红军是真正领导民族革命战争的力量。到共同抗日三条件、抗日统一战线纲领、抗日救国六大纲领的提出,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抗日救国为己任,并从理论到实践为逐步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而努力。从而为第二次国共合作局面的形成,奠定了厚实的思想、政治、组织、社会基础,以及一定的军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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