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习惯
1935年1月27日,陷于绝境、饥寒交迫的方志敏不幸被俘。次日被押往上饶,在此期间,为了“以免他们问东问西的讨厌”,方志敏坦荡从容,挥笔写下245个字的《自述》:
方志敏,弋阳人,年三十六岁,知识分子,于一九二五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第一次大革命。一九二六至一九二七年,曾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秘书长。大革命失败后,潜回弋阳进行土地革命运动,创造苏区和红军,经过八年的艰苦斗争,革命意志益加坚定,这次随红十军团去皖南行动,回苏区时被俘。我对于政治上总的意见,也就是共产党所主张的意见。我已认定苏维埃可以救中国,革命必能得最后的胜利,我愿意牺牲一切,贡献于苏维埃和革命。我这几十年所做的革命工作,都是公开的。差不多谁都知道,详述不必要。仅述如上。
这篇自述是《方志敏全集》的开篇之作,虽短,却字字铿锵如金石。
在上饶期间,国民党军曾审问一次,方志敏则说:“已写了几句,交参谋长了。”
然而,目前收入《方志敏全集》的狱中文稿没有一篇来自国民党方面的档案。那么,《方志敏自述》是如何存世的呢?只有一种解释:方志敏有保存文件的好习惯。
收入新版《方志敏全集》的狱中文稿共计13篇,其中有11篇在文末注明写作时间,有的还注明写作的环境。比如,在《清贫》的文末作者标明:“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写于囚室。”为了保险起见,方志敏还用米汤密写了一些文稿,在文末也标明密写的时间,比如,在《在狱中致全体同志书》的文末,作者注明“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写成,六月十九日密写”;在《我们临死以前的话》的文末,作者注明“一九三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写完,六月二十九日密写于南昌军法处囚室”等。这个注明写作时间、写作环境的好习惯,为后世对方志敏狱中文稿的考证乃至对方志敏研究均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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