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
(五)日军刺刀下的性奴隶(所谓日军慰安妇)在中国达20多万人
据研究,在日本政府和军部的直接策划下,日军在中国的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和台湾等地,都设有“慰安所”。在日军刺刀的威逼下,掳掠中国妇女20多万人充当日军的性奴隶(慰安妇)。日军按军人的职级分发“慰安券”,把妇女作为日本军人兽性的工具。有的妇女一次受到数十名日本军人的暴虐,病残一身,还要被充当炮灰等等。她们稍有反抗,日军轻则施以饥饿暴行,重则用刺刀割去乳房、剁去手脚,甚至让狼狗把她们撕烂。战争结束时,日本消毁了大量罪证,大部分妇女在战争结束前就被枪杀。
与此同时,日军在中国侵占区,更是兽性大发,上至古稀老妪,下至幼女,都遭奸污噩运。日本军人还蓄意在子女的面前奸污母亲,在父母面前奸污女儿,在丈夫的面前奸污妻子。日军攻占南京后,南京遭受强奸凌辱的妇女超过8万,其中被杀害的达6.5万余名。这些兽行,世所无有,史所未见。
二战期间,日军还在朝鲜、东南亚各地强掳妇女共计20多万人充当性奴隶。丑恶残忍,无可言状。受害的是中国、亚洲人民,但钉在人类历史的耻辱柱上的是日本军国主义!这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又一个历史性的标牌,永远擦不掉、抹不去的印记。要否定历史,要翻案,除非历史倒转,日月逆行。
(六)强掳中国人做日本的现代奴隶(劳工)
日本为了解决因发动对外侵略战争而导致国内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从中国强掳大批劳工。据研究,仅从1943年至1945年,从中国强掳劳工达4万余名运往日本。他们没有任何权力,是在刺刀下干活的现代奴隶,每天劳动都在10~16小时。他们被日本人敲骨吸髓,直至榨干身上的最后一滴血,惨死在日本的不计其数。在侵华战争的14年间,日本侵略者强征中国劳工总数达1000万人,大批劳工被折磨致死,其中仅在东北地区被虐待致死者就达200万人。中国劳工被折磨致死后,就被扔进矿山附近的山沟里,从而在中国各地形成了许多的“万人坑”。全国已发现的这种万人坑,如辽宁阜新抚顺、山西大同、安徽淮南等地就达100余处,堆积着上百万中国死难同胞的骸骨。
据初步统计,日本侵华战争,造成中国军民伤亡3500多万人。残害人的生命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最大特点,是灭族灭种的反人类罪。
(七)大肆掠夺中国物资财富
日本政府制定了“以战养战”的国策,日军每侵占一个地区,立即抢占机场、铁路、矿山,控制企业,掠夺财产,把侵占区的大量财富据为己有。
日本利用从中国抢走的印制货币的纸张和机器,在日本印制中国货币达40亿元,运往中国使用。同时,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大量发行伪“满元”;在关内建立20多家银行,用以发行伪钞,控制金融,掠夺中国的财富。日本控制区的许多工厂被迫停工,农田荒芜。
据不完全统计,从1931年到1945年,日本侵略者从东北掠夺钢铁3350万吨,煤炭5.86亿吨,粮食5.4亿吨,木材1亿立方米;再加上在华北和华中的经济掠夺,14年给中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
(八)肆意摧残中国文化
日军所侵之处,任意轰炸学校,烧毁图书,迫害教师。中国专科以上学校多数损毁停办。战后,据国民政府教育部不完全统计,战时教育事业遭受财产损失达23.7亿多美元,损失公藏图书225万余册。在日本侵占区,日本军国主义极力推行奴化教育和愚民政策。日军通过文化、教育等蒙蔽中国人的心灵,篡改中国历史,迫害爱国知识分子,强行在各类学校实行媚日、日化、奴化教育。
中国文物古迹众多。日本侵华期间,日军能抢走的就抢走,不能抢走的就实施破坏。战后,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编制的《中国战时文物损失数量及估价总目》统计,仅全国17个省、市中,遭日本侵略劫掠破坏的书籍、字画、碑帖、古物、仪器、艺术品等就有360万件又1870箱,古迹741处。例如日本在牡丹江(唐代渤海国),用数百人掘地三尺,挖掘了五年,洗劫一空。这样的抢掠,遍布中华大地。
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还对朝鲜和东南亚人民进行野蛮侵略和疯狂掠夺。据研究,二战期间,日本军人不仅屠杀了朝鲜大批民众,而且从朝鲜抢走了大批物资和不计其数的文物。在东南亚,日军杀害了数以万计的民众。仅1943年,日本从印度尼西亚运回本国的石油就达500多万吨。三井、三菱等财团紧跟日本侵略军进入东南亚各国,通过银行和各种商行控制各国的经济命脉。日军在东南亚各国强征劳工和战俘修建缅甸至泰国的铁路,使数万人死于热带丛林。为了补充日军兵员不足,他们还从东南亚各国强抓民众为其充当炮灰,仅从印度尼西亚就抓了30万人到新几内亚和缅甸作战,其中90%的人在战争中死亡。
日本军国主义不仅是罪恶的杀人魔、劫掠的恶盗,也是消灭罪证、掩盖罪行、篡改历史的巨骗。日本投降前,销毁了大量罪证,藏其劫掠,隐其罪恶,涂抹兽面……如哈尔滨731部队总部就全部炸毁,文档被销毁和隐密。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罪大恶极,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的灾难无比深重。
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为实施《波茨坦公告》,由参加对日作战的美、中、苏、英、法等11国,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依据实事和相关法律,审判和惩治了包括前日本首相东条英机等在内的28名甲级战犯。其中,罪大恶极的东条英机等7人被判处绞刑;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与此同时,中国在南京、上海、广州、北平、沈阳、太原、济南、徐州、汉口和台北等城市组成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共处理战犯案2200余件,判处死刑145件,判处有期、无期徒刑400余件。这些审判是历史的审判、世界的审判、人类的审判,使发动侵略战争、双手沾满各国人民鲜血的罪魁祸首日本军国主义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把日本军国主义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些正义审判虽不彻底,不尽如人意,但清算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雪洗了民族耻辱,伸张了人类正义,是抗日战争的史鉴。人在做,天在看,历史是写在天地间的铁券,任何歪曲、篡改都是绝不容忍的!(未完待续)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7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2、293页。
③《中国近代通史》,第三卷,张海鹏主编,第259~26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④《中国近代通史》,第三卷,张海鹏主编,第430~431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⑤《中国通史》第11卷(龚书铎主编),第270页。
⑥《世界通史》近代卷下(刘祚昌等主编),第829页。
⑦《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双面影响》(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⑧《抗日战争》(资料集),第七卷,《日军暴行》,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章伯锋、庄建平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
⑨《中国近代通史》,第九卷,张海鹏主编,王建朗、曾景忠著,第66-71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⑩《抗日战争》(资料集),第七卷,《日军暴行》,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章伯锋、庄建平主编,第512、414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
《抗日战争》(资料集),第七卷,《日军暴行》,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章伯锋、庄建平主编,第35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
《中国近代通史》,第九卷,张海鹏主编,王建朗、曾景忠著,第66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
《中国解放区抗战八年中损失初步统计表(1946年4月)》,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外交,第200~204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1月版。
《中国抗日战争史》,《中国抗日战争史》编写组编,第500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前日本陆军军人因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被控案审判材料》(中文版),第121页,苏联外国文书籍出版局,莫斯科1950年版。
《中国抗日战争史》,《中国抗日战争史》编写组编,第506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中国抗日战争史》,《中国抗日战争史》编写组编,第505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侵华日军通览》1931~1945(徐平主编,解放军出版社出版)第140页。
《侵华日军通览》1931~1945(徐平主编,解放军出版社出版)第143页。
《中国抗日战争史》,《中国抗日战争史》编写组编,第522~523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第210页。
《中国抗日战争史》,《中国抗日战争史》编写组编,第522页,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序卷,第147页。
《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第235、23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序卷),当代中国研究所著,《人民出版社》和《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第147页。
《第二次世界大战史》,朱贵生等著,第357页。
《第二次世界大战史》,朱贵生等著,第357页。
《侵华日军通览》1931~1945(徐平主编,解放军出版社出版)第297、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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