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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领导下的首个民族区域自治政府的诞生

2017年08月03日13: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党领导下的首个民族区域自治政府的诞生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开幕,图为会场彩门。

党对内蒙古工作的领导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部署总体战略方针、保卫抗战胜利果实而与国民党针锋相对开展军事斗争的同时,密切关注内蒙古地区形势的发展,结合内蒙古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内蒙古工作的方针。

1945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向晋察冀中央局发出《关于内蒙(古)工作方针》,指出:“在目前我党控制热、察,发展东北,取得华北优势的方针下,内蒙(古)在战略上具有极重要的地位,适当的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不仅关系内蒙(古)民族本身的解放,而且能够建立我党我军巩固的后方及和苏蒙军取得直接联系的有利地位。”中共中央确定“对内蒙(古)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

中共中央还就当时内蒙古工作提出:在蒙古族各阶层中揭露历史上国民党和日本欺骗与统治内蒙古的罪行,以消除蒙古族同胞对国民党的幻想,对于德穆楚克栋鲁普(简称德王)、李守信等应采取打击、分化、孤立的政策,争取反德王、不与德王合作的上层人士,最大限度地缩小打击面;对伪军除最反动者外,应采取宽大政策;颁布盟旗自治政府简明纲领,建立地方武装,培养使用蒙古族干部,举办有利于蒙古族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军队必须保持良好纪律,尊重蒙古族风俗习惯;要求由云泽(即乌兰夫)主持制定部队对蒙纪律及必须注意事项,以资遵守。

中共中央还明确了西蒙工作的领导关系:大政方针由中央决定,实际工作由晋察冀中央局和晋绥分局分别处理,云泽从中联系,以筹划共同的行动方针及统一步骤,蒙古族干部统一由云泽分配,每个地区要有一位民族干部。中央特别要求晋察冀中央局、晋绥和冀热辽分局均应指定专人负责研究内蒙问题。

1946年8月1日,云泽在关于内蒙古土地问题致中共中央的电文中提出:“目前,我党在绥察热及东北蒙古所面临的问题,首先是11个盟178万人口的自治问题。……承德会议在蒙人中影响极大,但蒙人一般不满目前的分盟自治与归省政府领导,要求统一自治。如何适当的满足蒙(古)族这一要求,这与解决土地问题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同年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副主席博彦满都与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政委李富春在齐齐哈尔举行会谈,议定《关于(内)蒙古问题谈判纪要》,对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以及有关的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问题提出初步构想。

同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向晋察冀中央局、冀热辽分局、晋绥分局、东北局、西满分局和云泽发出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的指示,指出:“为了团结内蒙(古)人民共同抵抗蒋介石的军事进攻与政治经济压迫,现在即可联合东蒙西蒙成立一地方性的高度自治政府,发布施政纲领,但对蒙汉杂居地区仍容纳汉人合作,并避免采取独立国形式。此事请即考虑,提出具体意见,进行具体准备,以便于最近期内实现。”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云泽、刘春等于12月14日与中共冀热辽分局和热河省委负责人程子华、胡锡奎等在林西召开会议,并于15日将讨论结果电告中共中央。电报还提出“为统一内蒙(古)领导,建议组织内蒙(古)党中央分局,归东北局领导”“务组内蒙(古)解放同盟,作为内蒙(古)广大进步分子的组织”等意见。

1947年2月3日,云泽在中共热北地委干部扩大会议上发表关于内蒙古自治运动问题的讲话,阐述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即更加紧密地团结蒙古族人民,共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

3月初,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安排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中共兴安省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召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古自治问题的指示,围绕内蒙古自治的性质,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内蒙古自治政府的组成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会议期间,起草《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经讨论后报中共中央东北局审定,并转呈中共中央,请求予以原则批准。3月14日,云泽就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情况汇报中共中央,“内蒙古人民代表会准备3月下旬开会,组织自治政府”。

同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再次向有关中央局、分局发出指示,指出:“东蒙及热察蒙民久已要求成立统一的自治政府,我们不应再加劝阻,故原则上,我们同意就在这次代表大会,产生内蒙(古)统一的民族自治政府……在大宣言中应确定内蒙(古)自治政府非独立政府,它承认内蒙(古)民族自治区仍属中国版图,并愿为中国真正民主联合政府之一部分,它所反对的为蒋介石国民党独裁政府及其所制定的取消民族自治权利的伪宪与其卖国内战反动的政策。”

对于仍处在国民党统治之下的内蒙古西部地区各盟旗,中央指示:“在政府组织中,要为西蒙代表留出位置……以期待西蒙盟旗之加入。”“在军队方面,各自治政府下应建立独立的蒙民武装队伍,在军政上由内蒙(古)民族自治政府统一编制管理,但在指挥作战上,应统一于各人民解放军的军区。”同时,中央指示要求云泽就内蒙古自治区域的划分、政权组织、人口和经济状况、武装部队、土地问题、宗教情况、中共党员数量以及与各解放区关系等问题分别电告中央。同日,中共中央还向各中央局、分局发出指示,安排布置全国各解放区向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致贺以及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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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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