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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陳獨秀長子陳延年的"六個不"

(廣東)謝燕章
2013年01月18日13:0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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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不濫交高朋名人

為避免在復雜的政治環境中妨礙黨的方針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陳延年在廣州這麼多年,盡量避免在大庭廣眾中出現,即使出現,也是以普通人自居而未引起過世人的注目。數年中,高朋名人中他隻交了廖仲愷,說來也是湊巧。

1925年春的一天,廖仲愷風聞廣東區委設在文明路,他想認識一下這位咤叱風雲的區委書記,便令小車司機在德政路口停車。他徘徊尋找。突然,他發現一個青年人從文明路75號二樓推著自行車下樓。他眉頭一皺,計上心來,便循著樓梯而上,又見一年青人正在吃飯。這位年青人一見廖仲愷,立即起立致敬說:“廖部長,您好!”“你怎麼認識我?”“你是一向支持我們工農貧苦大眾的名人,怎不認得呢!”“我是區委的交通員羅寶,我哥羅珠也常說您好。你是來找陳延年書記的嗎?”廖仲愷急忙說:“是,是是是, 他在嗎?”於是,羅寶便帶廖仲愷上81號三樓。

就這樣,兩顆為工農群眾的革命心靈便相通了。可惜的是,數月后,廖仲愷就遇刺身亡,壯烈犧牲了。

“五不”:不鋪張浪費

鋪張浪費是最大犯罪,這句話是1924年12月25日,陳延

年在廣東區委的第一次見面會上說的。那時,區委剛在黃國樑與全國總工會協調下,租得了文明路75號至81號二三樓為黨團區委地址,經濟來源全靠黨團員每月上繳的月費維持, 故一張紙、一支毛筆都是同志們的血汗錢,辦公用具十分簡陋。陳延年領導下的區委能省就省,每次政治示威大游行所用的橫額和標語,都由負責人出錢買紅布和紙張,自行解決。

“六不”:不大飲大食

民以食為先,食在廣州,這是今人的觀點。但是,在當年,富人珍饈百味,窮人朝九晚四或朝十晚五。廣東區委的伙食每月七元,是每天兩餐,朝十晚五,每天都由周七姐按時開飯,月底有剩余,便告同志們定於某時某餐加菜。

區委的出納肖學文是1926年春到職的,那年剛滿十五歲,是區委秘書長賴玉潤的未婚妻。她自己買了南乳花生肉,在晚上九時或中午一時左右,會把花生肉送到辦公室給延年、穆青和賴玉潤吃。每次,延年舉起接花生的雙手,用鼻子聞一聞,說一聲“好香啊!”象個大男孩一樣,樂呵呵地品嘗著。學文回憶說:“這就是陳延年的最高享受了,除此之外,他從不大吃大喝的。”

(責編:孫琳、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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