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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對中國工業化道路的探索與貢獻

高伯文
2013年02月20日10:1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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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開放前對中國工業化道路基本內涵的認識

1956年前后中國共產黨在探索適合中國情況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過程中,初步形成了一系列實現中國工業化的基本途徑和方法,毛澤東還把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發展關系概括為中國工業化道路的核心問題。至20世紀70年代,盡管中國經濟建設在曲折中發展,但陳雲以務實的探索精神,對中國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提出了一系列指導性思想和意見,其中突出反映了對中國工業化道路基本內涵的認識和思考。

(一)從農輕重的內在關系闡述了正確處理三者發展關系的重要性

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指出:“工業化道路的問題,主要是指重工業、輕工業和農業的發展關系問題。我國的經濟建設是以重工業為中心,這一點必須肯定。但是同時必須充分注意發展農業和輕工業。”[15]陳雲把三者的發展關系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不僅從量的方面認識重輕農的投資比例關系,而且從質的方面論述了重點發展重工業和充分注意發展農業、輕工業的內在辯証關系。1955年3月他在“一五”計劃草案的說明時指出:我國經濟建設中“為什麼要用重工業作重點呢?因為改變我國農業、鐵路交通以及其他方面落后狀態的關鍵,不是別的,正是發展重工業。”[16]同樣,現在許多輕工業除缺少來自農產品的原料外,還缺少來自重工業的原料,如化學品、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等。為了發展輕工業,也必須發展重工業。另一方面,陳雲認為,我國工業化是在農業生產力水平很低的狀況下啟動的,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農業對經濟建設規模的約束力是很大的”,工業不能不管農業而為所欲為。基於這種認識,他根據《論十大關系》關於調整重輕農投資比例的方針,指出:重工業的投資當然仍佔多數,“但輕工業和農業的投資比重要增加,為輕工業和農業生產服務的重工業的投資也要增加。這樣,工業建設的速度一時看來似乎是慢了,但實際上不會慢,可能加快。”[17]這就深刻地分析了農輕重三大經濟部門相互矛盾又相互統一的辯証關系,從質的方面認定了中國工業化進程中三者協調發展的重要性。

(二)從統籌國民經濟發展的全局,闡述了促進工業化在綜合平衡中協調發展的路徑

統籌兼顧是新中國建立初期新民主主義建設和“一五”計劃建設的重要指導方針,1957年1月毛澤東指出:“統籌兼顧,各得其所,這是我們歷來的方針”。[18]陳雲的貢獻在於把統籌兼顧與綜合平衡有機地結合起來,提出統籌國民經濟在綜合平衡中協調發展的思想。早在建國初期他就指出:“搞經濟工作,一定要多方考慮,統籌兼顧。”[19]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全面展開之后,陳雲又反復強調搞經濟工作一定要統籌兼顧﹔“搞經濟不講綜合平衡就寸步難移”[20]﹔“做經濟工作要有戰略眼光,要算大賬。同時,也要算小賬。”[21]顯然,陳雲所講的統籌兼顧,是要統籌規劃國民經濟發展全局的重大關系,實現國民經濟發展全局的綜合平衡,體現了全局觀念和戰略意識。可以說,統籌國民經濟在綜合平衡中協調發展是陳雲經濟思想的核心內容,也是他探索中國工業化道路的主題思想。即在中國這樣經濟落后的農業大國推動工業化建設,首先必須對關系國民經濟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通盤籌劃,正確處理工業化建設中的各種重大關系和矛盾,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各種資源,使工業化能夠在整個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各個方面的綜合平衡中持續協調地發展。

陳雲認為,工業化發展的各種關系問題,“毛主席講我們有兩個矛盾沒有解決,這是對的。一是國力與建設的矛盾,一是經濟建設內部、工業內部的矛盾。這些是決定全局的問題,如果搞不好,怎麼忙也解決不了問題。”[22]圍繞這兩大矛盾,陳雲著重從國力和按比例發展兩個方面,多角度多層次地論述了統籌工業化在綜合平衡中協調發展的具體路徑。

第一,根據國力安排工業建設規模,保持工業化在全國經濟穩定中發展。建設規模與國力的關系是我國工業化建設中最高層次的一對矛盾。在我們這樣一個經濟基礎非常薄弱的國家,進行以重工業為重點的大規模經濟建設,無論從財力、技術力量、設備供應的哪一方面講,都是十分有限的。1955年3月陳雲關於“一五”計劃的報告中就指出:我國工業的“建設規模能否擴大,不單要根據需要,還必須根據是否可能。這就是說,必須根據國家是否有足夠的財力和技術力量,能否供應設備。”[23]1957年1月他總結1956年冒進的教訓,明確提出了“建設規模要和國力相適應”的觀點。並告誡:“適應還是不適應,這是經濟穩定或不穩定的界限。像我們這樣一個有六億人口的大國,經濟穩定極為重要。建設的規模超過國家財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了,就會出現經濟混亂﹔兩者合適,經濟就穩定。”[24]這就是說,我國基本國情決定了工業化建設必須量力而行,循序漸進,持續穩步地發展。“大躍進”運動盲目趕超的教訓,証明了這一工業化建設的規律性認識。

第二,統籌工業化建設與經濟建設內部各部門各方面的協調發展。工業化建設是經濟建設最主要的部分,但國民經濟內部結構是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工業化建設必須與經濟建設內部各部門、各產業之間按比例協調發展。陳雲認為,所謂綜合平衡,就是按比例,這是工業化大生產必須遵守的法則。1954年6月他寫給中央的“一五”計劃匯報提綱中,詳細地分析了農業和工業、輕工業和重工業、重工業各部門、工業和運輸業、技術力量的需要和供給等的比例關系,指出:“計劃中要有帶頭的東西。就近期來說,就是工業,尤其是重工業。工業發展了,其他部門就一定得跟上”,不能搞到平衡破裂的程度。[25]三年“大躍進”之后,國民經濟嚴重失衡。1961年9月,陳雲在中央工作會議大區書記匯報會上建議工業指示把“綜合平衡”單寫一條。他解釋說,“不搞綜合平衡,比如‘一馬當先’,‘四保’,即保鋼、保煤。保糧、保棉,隻能在特定條件下搞一下,不能經常搞。綜合平衡與單打一不一樣,如果單打一就會打斷經濟上相互間的聯系。工業是很復雜的,是相互依賴的,單打一就打亂了。”[26]

第三,統籌工業內部各部門各產業的協調發展。工業化建設不僅需要與外部各部門各產業的協調,還要工業內部結構的平衡。1956年12月陳雲指出:“工業、交通等內部的基本建設應該有適當的比例。首先是工業內部應該有適當的比例。現在,各說各的少,弄不清楚。應該按照中國的情況,研究出正確的比例關系。”[27]“一五”計劃重點建設非常重視鋼鐵工業的發展,但還是比較注意“工業化體系”建設。然而,“大躍進”時期片面追求“以鋼為綱”,引起了工業內部結構的畸形化。陳雲多次總結這一教訓,他在1962年3月說,按比例和綜合平衡是客觀規律,“按照國內和國外的經驗,生產一百萬噸鋼,就要相應地有近五萬噸的有色金屬﹔在有色金屬中,銅、鋁、鉛、鋅又有一定的比例,缺一樣都不行,數量少了也不行。”[28]后來他又說:單純突出鋼,這一點我們犯過錯誤,証明不能持久。“鋼太突出,就擠了別的工業,擠了別的事業”。[29]

第四,統籌沿海工業與內地工業的協調發展。工業布局是全國各地區工業化協調發展的一個具有關鍵性的問題。陳雲認為,“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地合理地布置工業生產力,是基本建設中具有長遠性質和全國性質的問題,是一個帶有戰略意義的問題”[30]“一五”時期工業投資重點放在內地,對沿海發展重視不夠。陳雲最早注意到這一問題,1954年12月他在國務院座談會上就指出:“五年計劃中新建的工廠在內地,內地的市場可以靠新的來維持。上海、天津沒有新建的工廠,舊的搞垮了,就不能維持。”[31]1955年底陳雲在中央召開的各省市區黨委代表會議上,進一步提出必須統籌沿海工業與內地工業的協調發展。他說,統籌安排的范圍是很廣的,要看大局,糾正各式各樣的本位主義和局部觀點。如有一種“隻注意本地,不注意別的地區。這在工業中是個內地與沿海的關系問題。”[32]為此陳雲積極主張充分利用沿海工業以支持內地工業的發展,不要使沿海城市已有的生產設備閑置。

(三)從建設與民生問題的辯証統一關系,闡述了建立“有利於人民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目標模式

發展工業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工業化的兩大目標取向,陳雲認為二者必須兼顧,並精辟概括為“一要吃飯,二要建設”。在他看來,第一,發展工業和改善民生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在工業化之初,戰略目標側重於發展工業,並把為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物質裝備的重工業作為產業發展的重點,這是必要的,但我們既要搞工業建設,又要照顧到人民生活的改善。“這就是既要建設又要人民,這樣的建設才是可靠的。”[33]第二,重工業是生產生產資料的主要部門,輕工業和農業是生產生活資料的主要部門。因此,正確處理重輕農的關系問題,“實際上是工業建設與其他建設和農業建設的平衡問題,是工業、交通與農業的平衡問題。建設與民生的關系,大概實質上就是這個問題。”[34]第三,發展工業和改善民生的辯証統一關系根本體現在搞經濟建設的最后目的,是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這也“是人民革命和國家建設的最高目的。”[35]這一既要建設又要人民,最終目的是為人民謀利益的思想,始終貫穿在陳雲探索中國工業化道路的整個過程中,與1956年他在中共八大上提出把我國經濟建設成為一種“有利於人民的社會主義經濟”思想相吻合,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道路“以民為本”的根本目標價值。

改革開放前陳雲對中國工業化道路的探索成果,盡管限於歷史條件並未能根本超越傳統工業化模式,但畢竟是一種突破,對工業化初期建設有著重要指導意義,也成為改革開放之后繼續探索的重要思想來源。

(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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