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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與西藏改革:對達賴要仁至義盡

宋月紅
2013年03月13日10:37   來源:中國民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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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10月1日,毛澤東、彭真等在天安門城樓上檢閱游行隊伍。資料圖片

原題:彭真對西藏民主改革的認識與推動

  新中國成立后,彭真曾長期擔任黨和國家領導職務,在民族法制建設、民族地區社會歷史大調查和民族地區社會變革中業績卓著。西藏工作是新中國民族工作的重要領域,在和平解放西藏的工作中,彭真兼具中央和首都北京的領導職務,直接參與了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談判工作的接待、保障等工作,並出席了《十七條協議》的簽訂儀式。

  西藏何時實行民主改革,關鍵在於社會條件是否成熟

  1955年10月23日,彭真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參加了毛澤東接見西藏地區參觀團、西藏青年參觀團的活動。在這次接見中,毛澤東談到西藏的改革,指出“不能一下子搞社會主義,要分好幾步”,並且說:“要不要改革,是你們自己的事,你們商量。”這裡所說的西藏改革包括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穩步進行和商量著辦,是中央關於西藏改革的基本立場和原則。彭真參與中央的有關工作,對黨關於西藏改革特別是民主改革的思想和政策有著比較全面而深刻的認識和把握。

  彭真在認識和處理西藏民主改革問題上,以社會歷史調查為思想方法和基礎性工作。他自1956年主持實施了全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工作。這一工作緣起於民族地區的民主改革。據時任全國人大民委主任委員劉格平秘書的底潤昆等在《彭真同志與全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一文中回憶,在1956年的一次中央會議上,毛澤東說,我國有些少數民族也准備進行民主改革了,需要把少數民族社會歷史情況搞清楚,以便採取相應的政策。他把這項工作交給了彭真。彭真就此向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務副秘書長張蘇和劉格平等作了傳達,並將這項工作定名為全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在彭真的主持下,對西藏也進行了社會歷史調查。從新中國民族工作的發展歷程看,社會歷史調查為新中國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歷史依據和民情、區情基礎。

  彭真還參與了中央關於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和西藏民主改革“六年不改”方針的制定與實施等工作。

  1956年4月,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中央派出以陳毅為團長的中央赴藏代表團,慶賀籌備委員會成立。在此前的3月14日,彭真參加了毛澤東同陳毅、張經武、汪鋒、羅瑞卿的談話。毛澤東在談話中交代了中央代表團赴西藏訪問的任務和應注意的問題。陳毅結束赴藏任務回到北京后,於6月15日向中央報告了代表團參加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大會的情況。彭真同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和鄧小平一起聽取了匯報。正是在了解了西藏有關情況的基礎上,中央作出了西藏民主改革“六年不改”的方針。9月4日,中央就西藏民主改革問題指示西藏工委,對西藏的民主改革,必須在充分做好准備工作、上層真正願意改革的時候再去改,並且在改革中要堅決做到少出亂子和不出亂子,否則寧可暫緩進行也不要勉強進行。從西藏的工作基礎、干部條件、上層態度等情況看,西藏實行民主改革的條件還沒有成熟。因此,實行民主改革,肯定不會是第一個五年計劃期內的事,也可能不是第二個五年計劃期內的事,甚至還可能要推遲到第三個五年計劃期內去。這就是西藏民主改革的“六年不改”方針。

(責編:常雪梅、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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