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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不收禮、不吃請 對家人實行“三不准”

(山西)賈 丹
2013年04月18日08:5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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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居功、不自恃

陳雲一貫倡導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謙虛謹慎,清正廉潔,無私奉獻。在這方面,他也是首先從自己做起。

陳雲有一位在他1927 年組織小蒸地區農民秋收暴動時曾經並肩作戰的老戰友,兩人之間的革命感情十分深厚。后來,這位同志的孩子陳愷悌因為家庭經濟問題不能上學,陳雲得知此事后,當即把他接到北京來,住在家裡,並送去上學。全國解放前夕,陳雲在寫給陳愷悌的一封信中,以“父兄的責任”諄諄教導他要保持謙虛謹慎,力戒驕傲自滿,叮囑他“千萬不可以革命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鄉人面前有什麼架子或者有越軌違法行動,這是決不允許的。你們必須記得共產黨人在國家法律面前是與老百姓平等的, 而且是守法的模范。”況且,“我與你父親既不是功臣, 你們更不是功臣子弟。這一點你們要切記切記”。“你們必須安分守己,束身自愛,絲毫不得有違法行為。”

陳雲歷來主張要正確看待個人的作用,反對過分突出個人和宣傳個人。八大以前,他已經是中共中央的五大書記之一。八大后,他是中共中央四位副主席、六位常委之一。但是,陳雲始終要求有關部門在待遇上、宣傳上不要把他同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並列。蘇聯政府贈送給中共中央五大書記一人一輛小汽車,陳雲堅持把給他的那輛小汽車退給有關部門。實行工資制時,有關部門給五大書記定為一級,陳雲則堅持把自己的工資改為二級。八大之后,《紅旗飄飄》叢書要給每位中央政治局常委都登一個小傳,陳雲始終不同意登他的小傳。凡是宣傳他的文章,隻要報到他那裡,毫無例外地都要被他“槍斃”。有人說,這是陳雲同志謙虛。他說這不是謙虛,是實事求是。

對於自己同集體的關系, 陳雲同樣注意擺正。1982 年4 月,有關部門將他在1949—1956 年的文稿選編出版時,他特別要求工作人員向編輯組轉告,在文稿《后記》中一定要說明,他當年在中財委主持工作期間,幾乎所有的決定,特別是重大決策,除了他作了必要的調查研究以外,都是經過集體討論作出的。在具體工作中,薄一波起了重要的作用。另外,許多重大決策都是根據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作出的,或者是經過黨中央批准的。大家在閱讀這卷文稿時,如果覺得哪一段工作還有成功之處,決不要把功勞記在一個人的賬上。

(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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