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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改造與新民主主義社會的過渡

對毛澤東批評“確立新民主主義的社會秩序”的思考

沈雁昕
2013年05月27日10: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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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怎樣認識毛澤東對“確立新民主主義的

社會秩序”的批評?

直至今日,毛澤東批評“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這一講話引發的爭議仍在繼續,焦點大多集中在新民主主義社會為什麼“被放棄”、為什麼“被提前結束”等問題上,許多學者也從中蘇關系,從國際共產主義的形勢,從毛澤東與劉少奇關系等方面進行過深入的探索,這方面內容本文不再贅述。因為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其內在的邏輯,所以,要認清毛澤東為什麼批評“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首先應當關注毛澤東所說的新民主主義社會“是什麼”的問題,這是其他一切分析的基礎。

實際上,毛澤東批評“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與其說是反映了毛澤東要“提前結束新民主主義社會”,不如說毛澤東在此強調的是應當正確認識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性質問題。關於是否應該“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的問題,可以分解為如下兩個相互關聯的問題。

第一,新民主主義革命與社會主義革命是怎麼銜接的?關於這個問題,在邏輯上人們一般會有這樣的感覺: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后,開始建設新民主主義社會,新民主主義社會建好了,再開始搞社會主義革命。乍一看,似乎順理成章,但在毛澤東新民主主義理論體系中並非如此,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實踐貫穿於中國革命“兩步走”的始終。

首先,新民主主義社會與中國革命“兩步走”,在理論上並非同一層次的范疇。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毛澤東判定:中國革命“兩個階段必須銜接,不容橫插一個資產階級專政的階段”(《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685頁。)。既然“必須銜接”,那麼,新民主主義社會也就不是被“橫插”在“兩個革命階段”之間了。至少,它不應該被理解為與這“兩步走”處於同一個理論層次,否則中國革命就變成了“三步走”。

其次,社會實踐的復雜性造成了歷史階段的前后銜接決不是簡單的、直線式的。我們在此討論的是新民主主義革命與社會主義革命的銜接問題,與此相類似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有很多(比如:社會主義國家的建立是否必須從最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開始?經濟文化不發達的國家能否率先走上社會主義道路?),都涉及到不同社會制度和歷史階段如何進行具體銜接的問題,對此需要辯証地思考。毋庸置疑,中國革命“兩步走”的設想,是馬克思主義特別是列寧關於民族與殖民地理論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但完成這“兩步走”,同樣需要理論與實際的結合,需要密切聯系中國的具體國情,這也正是新民主主義社會的重要的理論生長點,也是我們理解新民主主義社會與“兩步走”關系的根本出發點。關於這一點,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是這樣表述的:中國革命分為兩個歷史階段,而其第一階段是新民主主義的革命,這是中國革命的新的歷史特點。這個新的特點具體地表現在中國內部的政治關系和經濟關系上。(參見《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672頁。)在此基礎上,毛澤東闡釋了新民主主義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論述了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基本特征。十分明確,毛澤東是用“具體地表現在”這六個字表明中國革命“兩步走”與新民主主義社會的關系。一方面,毛澤東提出新民主主義社會思想,著眼於中國革命“兩步走”的社會主義前途。他說:建立於新民主主義革命基礎上的“新民主主義的政治、經濟、文化,由於其都是無產階級領導的緣故,就都具有社會主義的因素,並且不是普通的因素,而是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另一方面,新民主主義社會,突出特點是民主主義,植根於中國革命“兩步走”的現實土壤,既然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務主要地是反對外國的帝國主義和本國的封建主義,是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革命,還不是以推翻資本主義為目標的社會主義的革命”。那麼,建立於新民主主義革命基礎上的社會“就整個政治情況、整個經濟情況和整個文化情況說來,卻還不是社會主義的,而是新民主主義的”。(《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704、705頁。)問題的這兩個方面有機統一,著力點在於如何具體實現“兩步走”以解決中國實際問題。因而,新民主主義社會也就貫穿於中國革命“兩步走”的過程始終,而決不是機械地、刻板地產生於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之后和社會主義革命開始之前。事實上,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已經在進行著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實踐,如果僅僅把新民主主義社會理解為“兩個革命階段”之間的特殊階段,則抗戰期間的新民主主義社會局部執政的實踐是令人費解的。同樣,不從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角度來辯証地思考,經濟文化不發達的中國走上社會主義道路也同樣會被認為匪夷所思的事情。

第二,如何理解新中國建立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我國主要矛盾與中心任務的不一致?這個問題涉及到新中國成立后新民主主義社會的過渡性、變動性基本特點。承認這一特點,也就否定了“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的合理性。

全國解放之前毛澤東對新中國的國體、政體以及多種經濟成分的構想,使新民主主義社會建設的側重點由“走什麼路”發展到“建什麼國”,豐富了新民主主義社會建設的內涵。應該看到,新民主主義社會的這一發展是連貫的,“建什麼國”與“走什麼路”是有機統一的。一方面,毛澤東所規劃出的建國方略,描繪了中國的前途。即“經過人民共和國到達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到達階級的消滅和世界的大同”(《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1頁。)。“我們的將來綱領或最高綱領,是要將中國推進到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去的,這是確定的和毫無疑義的。”另一方面,“一切中國共產黨人,一切中國共產主義的同情者,必須為著現階段的目標而奮斗”,為著建立一個新民主主義性質的,獨立、自由、民主、統一和富強的中國而奮斗。“隻有經過民主主義,才能到達社會主義。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天經地義。”(《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1059—1060頁。)

新民主主義社會的這種“走什麼路”與“建什麼國”的統一,形成了此后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獨特之處。由新民主主義革命階段進入社會主義革命階段之后,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就成為社會主要矛盾。然而,新中國脫胎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極為落后,從實際出發,必須一切工作都圍繞著生產建設這個中心並為這個中心服務。從而,中國獨特的歷史形成中國獨特的制度,新民主主義社會形態,所形成的是“一個對於我們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時又區別於俄國制度的特殊形態”(《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1062頁。),即將實現經濟建設的“中心任務”與解決社會主義革命的“主要矛盾”辯証統一起來。這就是新民主主義中國獨特的歷史使命,這一獨特使命涵蓋著從新中國成立前夜直至社會主義革命基本完成的整個階段。這種“主要矛盾”與“中心任務”在形式上的不統一,恰恰反映了新民主主義社會過渡性、變動性的特點,進而決定了“新民主主義的社會秩序”最終不是被確立,而是被打破的歷史命運。

(責編:王新玲、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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