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滄南 彭臻
[摘要]毛澤東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在全面總結國內外建設社會主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建設適合中國情況的社會主義的要求,逐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觀。毛澤東認為,社會主義社會也存在矛盾﹔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建設“四個現代化”的社會﹔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社會﹔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社會。
[關鍵詞]毛澤東﹔社會主義觀﹔社會矛盾﹔四個現代化﹔“雙百”方針
1956年,社會主義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國人民向往的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基本建立起來了。這時,擺在毛澤東面前的新課題是:怎樣建設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怎樣將“一窮二白”變為民富國強﹔怎樣把民主和專政、民主和集中、紀律和自由比較完滿地結合起來,使人們在政治上敢於說真話,在學術上敢於爭鳴,在工作上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敢於批評工作中的錯誤,把中國建成一個大強國而又使人可親,這些就是毛澤東一直思考的問題。我們試圖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探討毛澤東對社會主義的一些重要認識。
一、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矛盾問題的認識
社會主義社會是人類歷史上嶄新的社會制度,是以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為主體的人民社會。社會主義社會的根本任務,就是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文化,實現人民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共同富裕,過著幸福、祥和、高尚的文明生活。但這並不是說社會主義社會就是一個十全十美的社會。從總體上看,社會主義社會也有兩面:有美好的一面,這是主要的,也有不美好的一面,這是次要的。它同以往一切社會形態一樣,也是一個充滿著矛盾的社會。
馬克思、恩格斯雖然未見到社會主義社會,但卻科學地預見到了社會主義社會在經濟、道德和精神等方面都存在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殘余之間的矛盾。
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后,列寧在領導蘇維埃政權建設過程中,對社會主義社會矛盾做了開創性的探索。他說:“對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會主義下,對抗將會消失,矛盾仍然存在。”(列寧:《對布哈林〈過渡時期的經濟〉一書的評論》,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2頁。)斯大林在社會主義社會矛盾這個問題上,先是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后又否認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矛盾。
毛澤東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在總結三大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探索了社會主義社會矛盾的問題。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矛盾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社會主義社會也存在矛盾。在毛澤東看來,矛盾是無所不在的。社會主義社會也不例外。他說:“有人以為一到了社會主義社會,國家就十分美好,沒有什麼壞的東西了,這其實是一種迷信。”(《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頁。)又說:“在我們的社會裡,一定有好的東西,也有壞的東西,有好人,也有壞人,有先進的,也有落后的。正因為是這樣,我們才要進行改造,把壞的東西改造成為好的東西。”(《毛澤東文集》第7卷,第69頁。)
毛澤東是一位唯物辯証法大師。他認為即使共產主義社會也是充滿著矛盾的。他說:“將來全世界的帝國主義都打倒了,階級消滅了,……那個時候還有生產關系同生產力的矛盾,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的矛盾”。“在階級消滅以后,還會有先進和落后的矛盾,人們之間還會有斗爭,還會有打架的,還可能出各種亂子,……不過,斗爭改變了性質,它不同於階級斗爭了。”(毛澤東在中共八屆二中全會上的講話,1956年11月15日。)不言而喻,這是徹底的歷史辯証法。
第二,社會主義社會存在性質完全不同的兩類矛盾。1956年是一個多事之年,國內外都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矛盾。在國內,1956年下半年,有些地方發生了工人罷工、學生罷課的事件,有些省份如廣東、河南、安徽、浙江、江西等還出現部分農民要求退社的情況。
眾所周知,1956年社會主義制度在我國已經基本上建立起來了。為什麼在社會主義國家還會出現工人罷工、學生罷課、農民要求退社這種情況呢?新情況就是新矛盾。這是什麼性質的矛盾呢?怎樣從性質上區分和正確處理這些矛盾呢?怎樣變壞事為好事,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呢?毛澤東以對立統一學說為指導,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以下簡稱《正處》)這篇著作中,對這些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科學論述。毛澤東說:“在我們的面前有兩類社會矛盾,這就是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的矛盾。這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類矛盾。”(《毛澤東文集》第7卷,第204—205頁。)不同性質的矛盾,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解決。社會主義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題,就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在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今天,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社會矛盾,對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化負能量為正能量,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第三,科學概括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毛澤東從理論和實踐結合上不僅科學地論述了社會主義社會仍然會是一個充滿矛盾的社會,而且論証了在社會主義社會矛盾體系中存在著某種基本矛盾。
1957年1月27日,毛澤東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指出:斯大林“沒有把社會主義制度下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當作全面性的問題提出來,他還是沒有認識到這些矛盾是推動社會主義社會向前發展的基本矛盾”。(《毛澤東著作專題摘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912頁。)也就是說,斯大林沒有從這兩個矛盾的相互聯結上來考察,沒有把這兩個矛盾看作是推動社會主義社會向前發展的動力和一切社會矛盾的總根源,沒有把調整、解決這兩個矛盾看作是解決其他一切矛盾的關鍵。一句話,就是沒有把這兩個矛盾看作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一個月后,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在《正處》中明確提出了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這個科學概念。他說:“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不過社會主義社會的這些矛盾,同舊社會的生產關系和生產力的矛盾、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和情況罷了。”(《毛澤東文集》第7卷,第214頁。)
那麼,什麼是社會基本矛盾呢?毛澤東沒有明確地界說。筆者認為,怎麼概括和表述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是一個學術問題,可以進一步研討。(筆者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參見《湘潭大學學報》2012年第5期刊載的《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一文。)但是,必須指出,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毛澤東以無產階級理論家的氣魄,突破斯大林的教條主義框框,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社會主義社會存在著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第一次明確提出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這個科學概念,第一次明確指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題,並對這些問題作了系統的科學論述,這不僅恢復了歷史辯証法的權威,發展了辯証的、歷史的、實踐的唯物主義,而且為我們正確認識和解決社會主義社會及其矛盾提供了銳利的思想武器。這是對科學社會主義的重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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