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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首次訪蘇和新中國的外交方針

2013年11月06日14:1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周恩來一行是1950 年1 月10 日離開北京的。這是一個陣容龐大的工作班子,其中有:東北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富春,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部長葉季壯,外交部蘇聯東歐司司長伍修權,東北人民政府工業部副部長呂東,東北人民政府貿易部副部長張化東,大連市委書記歐陽欽等。周恩來一到莫斯科,就在毛澤東主持下緊張地做會談准備工作。1 月22 日,毛、周同斯大林等舉行會談,這是毛澤東與斯大林的第三次會談。參加會談的,中方有:李富春、王稼祥、陳伯達、師哲(翻譯)。蘇方有:莫洛托夫、馬林科夫、米高揚、維辛斯基、羅申、費德林(翻譯)。這次會談,主要討論中蘇條約問題,中國長春鐵路問題,旅順口問題,大連問題。會談進行了兩個小時。

毛澤東說:我們應當通過條約和協定鞏固我們兩國現有的友好關系。在同盟友好條約中,應當把保証我們兩國繁榮昌盛的東西固定下來,而且還應當規定必須防止日本侵略的重演。他說:我提出的以上兩點,是我們的新條約同現有條約的根本區別。新的條約應當包括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方面的合作,其中最重要的是經濟合作。毛澤東還提出,在新的條約中應當規定就國際問題兩國進行協商的內容。斯大林非常痛快地說:當然要寫上這一條。

會談進行得相當順利。接著,討論中長鐵路和旅順口問題。斯大林問,你們對中長鐵路問題有哪些建議。毛澤東用委婉的口氣回答:也許需要像旅順口協定那樣,把在法律上保持中長鐵路協定效力的原則作為基礎,而實際上允許修改。斯大林立即回答:就是說,你們同意宣布在法律上保留現有協定,但要作出相應的實際修改。斯大林坦率地說:我們認為,關於旅順口協定是不平等的。他提出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宣布旅順口協定在締結對日和約以前仍然有效,簽訂和約后,蘇軍撤出旅順港﹔另一種是宣布保留現有協定,而實際上蘇聯從旅順港撤出軍隊。中方考慮到,由於新中國剛剛成立,海軍尚未建立,蘇軍在旅順港再留駐一個時期比較有利,但又必須規定一個廢除協定和蘇聯撤軍的時限,否則即使現在就撤軍,它隨時可以進駐。所以毛澤東贊成前一個方案。

斯大林又復述了一遍這一方案的內容,毛澤東同意,雙方達成一致。在以后的具體會談中,根據中方的要求,這個過渡期規定為3 年,即不遲於1952 年末蘇聯從旅順撤軍。在討論大連問題的時候,毛澤東首先提出一個問題:大連將保持為自由港嗎?斯大林說,是否把大連變成一個自由港,由中國自己決定。這次會談,在主要問題上,在原則問題上達成一致,取得重大進展。這為以后的會談奠定了基礎。從1 月23 日起,在毛澤東指導下,由周恩來、李富春、王稼祥同米高揚、維辛斯基、葛羅米柯、羅申開始就條約和協定的內容,進行具體會談。在協商新條約時,蘇方最初按照中方的基本思想和大體內容寫了個草案。中方認為有許多重要內容未寫進去,提出修改。周恩來根據毛澤東的意見,重新寫了個草案交給蘇方。蘇方對新草案未提出原則性的修改,雙方沒任何爭論,即成定案。為在名稱上區別於舊條約,中方提出新約可在舊約名稱的基礎上加“互助”二字,名為《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蘇方也接受了。

關於中長路和旅順、大連協定,會談時爭論最大的是中長鐵路的歸還問題。中方提出,中長路已經過6 次波折,照目前情況看,蘇聯可以不要了,這對兩國的團結更加有利。斯大林的意見是,這個問題應當在聯共政治局會議上表示中長路可以歸還中國,在締結對日和約后實行。中方又提出,如果對日和約三年還不能締結,應當規定屆時即將旅順口和中長路歸還中國。斯大林表示同意。中方還提出,大連現時為蘇聯代管或租用的產業,由中國政府接收。斯大林也表示同意。中蘇會談順利地進行著,條約和各個協定的起草和修改工作,雙方在加緊進行。

1 月31 日,毛澤東致電劉少奇,通報情況時說:“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一件,中蘇關於中長路、旅順口、大連協定一件,附議定書一件,貸款協定一件,附議定書一件,以上5 件草案均經雙方看過修改過,今日再談一次即可大體定案。此5 件明一日起可以陸續發給你們。”又說:“同過去情況不同的,即是蘇方已應我方要求,將中長路、旅順口在三年內無條件交還給我們,大連則在一年內將產權交還給我們,惟自由港地位待對日和約訂立后解決,系為應付美國,實際上亦完全由我處理。”這就是說,涉及中國主權的三個重要問題,大體上已得到符合中方意見的比較圓滿的解決。

2 月9 日,劉少奇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並同意《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中蘇關於中長路、旅順口、大連協定,中蘇關於貸款協定三個草案,並電告毛澤東。1950 年2 月14 日,在克裡姆林宮隆重舉行《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簽字儀式。

毛澤東從1949 年12 月16 日到達莫斯科與斯大林舉行第一次會談,到1950 年2 月14 日簽訂《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差不多有整整兩個月的時間。在訂不訂新約這個主要問題上,一開始,毛澤東與斯大林之間發生根本分歧,相持近半個月。

在涉及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的重大問題上,毛澤東從不讓步,不論對誰,即使對在國際共運中享有至高無上的領袖地位的斯大林,也不例外。毛澤東有一個強烈而鮮明的性格,凡是他認准要做的事,不達目的決不罷休,誰也阻擋不了。在毛澤東的堅持下,加上其他因素,斯大林終於改變了觀點,同意簽訂新約和其他新的協定。

毛澤東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又善於作必要的妥協和讓步。在中長路談判中,蘇方最初不願交還,中方堅持,最后蘇方同意歸還中國。但在歸還前的過渡時期內共同經營的股額問題上,中方作了讓步,最后達成協議。毛澤東對第一次訪蘇取得的成果是很滿意的。這次訪蘇,維護了中國的民族尊嚴和國家主權,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地位,用條約的形式將中蘇友好合作的關系固定下來。這對於鞏固新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新中國迅速恢復國民經濟、迎接大規模經濟建設的新時期創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外部條件。同時,在國際上,也產生重大影響,引起了有利於社會主義與和平力量的變化。毋庸諱言,蘇聯領導人特別是斯大林的一些大國主義作風,也給毛澤東留下終生難忘的印象。

毛澤東完成了一項歷史性的任務,於2月17日結束訪蘇之行,同周恩來等登上回國的專列。他在沿途參觀了一些蘇聯城市和工廠。進入中國境內,又在哈爾濱、長春、沈陽視察。3 月4 日回到北京。

《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是新中國成立后,與外國政府簽訂的第一個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條約。它同100 多年來舊中國在屈辱的條件下與帝國主義列強所簽訂的一切不平等條約,形成十分鮮明的對比。中國人真正站起來了。1950 年6月6日,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又進一步地評價說:“具有偉大歷史意義的新的中蘇條約,鞏固了兩國的友好關系,一方面使我們能夠放手地和較快地進行國內的建設工作,一方面又正在推動著全世界人民爭取和平和民主反對戰爭和壓迫的偉大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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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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