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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毛澤東在轉發華東軍區“打虎”報告的批語中又指出:
目前第一要注意打盡老虎,不要鬆勁﹔第二要注意調查研究,算大賬,算細賬,清查老虎真假,嚴禁迫(逼)供信。注意這兩條,就可獲得全勝。
2月26日,毛澤東在轉發中直機關黨委“打虎”報告的批語中,再一次強調:要材料,要証據,嚴禁逼供信,這“是目前打虎作戰是否能取得完全勝利的關鍵的所在”。
毛澤東一再強調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掌握政策,使各地層層壓指標“打老虎”的現象基本糾正。
經過“三反”運動,各地都揭發出一些存在貪污問題的干部。對這些貪污受賄者,各地干部、群眾十分憤慨。在處決劉青山、張子善后,各地干部、群眾中有一種呼聲,即對這些貪污受賄者,都要從重處理。干部、群眾反對腐敗的積極性是好的,應該保護,可是我們打擊的面不能擴大,要集中力量打擊那些大貪污犯。怎麼辦?
為了集中力量打擊大貪污犯,毛澤東想出了一個辦法,即按照貪污數量的多少畫一條線,將貪污的人分成“大老虎”和“小老虎”。貪污數額在舊幣1000萬元以下的,劃為“小老虎”,貪污數額在舊幣1000萬元以上的,劃為“大老虎”。對“大老虎”,一定要從重處理,對“小老虎”,可根據其態度加以處理。毛澤東認為,畫這個線,利於爭取、團結、教育、改造一大批干部,既能使“三反”斗爭順利進行,又有利於今后的建設工作。
毛澤東的這個意見得到了中央其他領導同志的贊成。1952年3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在公布的《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關於處理貪污、浪費及克服官僚主義錯誤的若干規定》中,公布了這一政策。進入“五反”斗爭 在“三反”運動中,各地均發現許多貪污受賄者和黨外的資產階級分子的拉攏、腐蝕有直接關系。毛澤東遂下決心,在黨內開展“三反”斗爭的同時,在大中城市針對違法的資本家,開展一場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反對盜竊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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