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的稱謂不妥

劉 岩

2014年01月20日11:1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的稱謂不妥

1955年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第二章第七條規定,我國的元帥設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1955年9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授銜授勛典禮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

前不久播出的電視劇《聶榮臻》,在第16集中段出現聶榮臻身著元帥禮服的鏡頭時有一句這樣的旁白:“1955年聶榮臻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軍銜。”劇中把原本是“國家”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誤稱為“軍隊”元帥(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這降低了我國元帥的地位,容易在社會上起到誤導作用,應當予以匡正。

1955年朱德等十人的軍銜是法定的“國家”元帥

我國1955年授予朱德等十人的軍銜,屬於國家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而非軍隊級,即“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這在當時的立法文件、授銜典禮、授銜命令狀中都有明確表達。

1955年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決議,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條例》在第二章第七條“軍官的軍銜等級區分”中規定,我國的元帥設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這是立法文件規定的軍銜稱號。

1955年9月27日,毛澤東於“下午四時半,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集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彭真、彭德懷、鄧小平開會,商談軍隊授銜、授勛問題。會后於五時一起參加授銜、授勛典禮。毛澤東將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的命令狀依次授予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 這是授銜典禮宣布的軍銜稱謂。

1955年9月23日,毛澤東簽署的授予朱德軍銜的第一號《授予軍銜命令》,全文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的決定,授予朱德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這是授銜《命令》書寫的軍銜稱呼。

推薦閱讀:

從黃埔軍校走出來的共和國元帥

解密:1955年元帥、大將、上將授銜有啥條件?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吳斌、趙晶)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