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的十條家規
一、晚輩不能丟下工作專程進京看望他,隻能在出差路過時才可以去看看。
二、外地親屬進京看望他,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住宿費由他支付。
三、一律到國務院機關食堂排隊就餐,有工作的自付伙食費,沒工作的由他代付。
四、看戲以家屬身份購票入場,不得享用招待券。
五、不許請客送禮。
六、不許動用公車。
七、凡個人生活中自己能做的事,不要別人代勞,自我服務。
八、生活要艱苦朴素。
九、在任何場合都不能說出與他的關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