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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初期黨的群眾路線在新疆工作中的生動實踐

段 良

2014年06月20日08:5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二、堅持群眾路線,新疆一切工作必須加強民族團結,緊緊依靠各族群眾和干部,開創新疆工作新局面

中國共產黨和人民解放軍進駐新疆后,當時百廢待興,問題成堆,什麼是解決新疆問題的關鍵?毛澤東和中共中央認為,“解決新疆問題的關鍵是我黨和維吾爾族的緊密合作。”1949年10月23日,毛澤東起草的《中央關於新疆問題給彭德懷的電報》中再次強調:“人民解放軍隻有和維吾爾族(以及其他民族)建立兄弟般的關系,才有可能建設人民民主的新新疆。”(《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88頁。)新疆是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維吾爾族是新疆的主體民族,因此,搞好民族團結至關重要,在實際工作中大力培養民族干部,使之成為事業的骨干力量,這是進行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本保証。新疆和平解放后,各族人民在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執行共同綱領的民族平等團結政策,從根本上改變了歷史上的民族關系,建立了各族人民平等友愛合作的新關系。

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革命斗爭實踐中總結出的一條寶貴經驗,就是在任何民族地區開展工作,都必須有本地各民族的領袖人物、先進分子代表人物參加,否則,那裡的工作就難以順利進行。正如毛澤東所指出的:“要徹底解決民族問題,完全孤立民族反動派,沒有大批少數民族出身的共產主義干部,是不可能的。”(《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頁。)

從當時新疆黨員的具體情況來看,部隊黨員干部和從內地調來的黨員干部雖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一定的工作經驗,但他們初來乍到,對新疆的歷史、現狀、民情、傳統文化、風俗習慣等尚缺乏了解,對少數民族的語言還不熟悉,這就給聯系群眾、開展地方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尤其是區以下基層黨組織的建立,更需要大批的本地黨員。這種現實狀況,決定了新疆各項事業的開展,就必須要在實際工作中培養、發展少數民族黨員干部。黨中央對新疆在本地各民族中發展黨員工作十分關心,在《關於新疆建黨的指示》中,對發展黨員的對象、入黨辦法、新黨員的作用等都作了明確指示。黨中央分析了在新疆本地民族中發展黨員的有利條件,認為“在新疆少數民族中,建立共產黨的組織,已有相當基礎,現在開始這種建設成立中國共產黨的新疆組織,並吸收少數民族中的先進分子加入中國共產黨,我們認為是適當的。”(《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史資料》第27∼28頁﹔第28∼29頁。)同時明確指示:“先選擇數十個新疆本地的先進分子,包括漢人在內,但多數應該是維吾爾族及其他民族中的先進分子,由你們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不要候補期,以后分批介紹若干人,即任命他們和你們外來的黨員一起分別到各地去,去建立那裡的黨的組織,即由他們介紹那裡的先進分子入黨,成立支部以及縣委、區委等。”(《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史資料》第27∼28頁﹔第28∼29頁。)為了貫徹黨中央的指示精神,新疆分局於1949年12月27日作出《關於建黨中幾個問題的規定》。《規定》指出:“發展黨的步驟,按照新疆具體情況,一般的起初是由上而下,由城市到農村,由革命知識分子到工人農民,由外來到本地。首先由分局、區黨委、市委、地委吸收一批各族先進分子入黨,經過一個時期的教育,即可與外來黨員配合起來,建立各縣委、區委、支部等組織,進一步開展黨的工作,”(《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史資料》第27∼28頁﹔第28∼29頁。)“發展黨的對象:首先在新盟(即“新疆保衛和平民主同盟”,建國后改組為“新疆人民民主同盟”。),戰斗(即“戰斗社”。),先鋒(即“先鋒社”。),民主青年團等進步組織中,吸收一批各族先進分子入黨”。考慮到新疆民族和宗教的實際情況,《規定》提出:少數民族“隻要承認信仰共產主義,願為實現黨的綱領而奮斗即准其入黨。但為了避免脫離群眾,可允許暫不退出宗教團體,並保持其生活習慣”。(《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史資料》第27∼28頁﹔第28∼29頁。)

毛澤東曾花費很大的精力,親自發現和培養新疆少數民族干部。批准賽福鼎等一批少數民族干部入黨就是一個突出的例子。1949年10月15日,賽福鼎•艾則孜在北京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時,向中共中央遞交了入黨申請書,毛澤東主席10月23日在其申請書上批示:“同意賽福鼎同志入黨,待新疆分局成立后,由賽同志向分局履行填寫入黨表手續。”(《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史資料》第27∼28頁﹔第28∼29頁。)1949年12月下旬,新疆分局按照規定首先在新疆本地各民族中發展15名黨員。這15名黨員,包括7個民族,其中維吾爾族8人,漢族1人,錫伯族2人,塔塔爾族1人,哈薩克族1人,蒙古族1人,烏孜別克族1人。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這批黨員的入黨,簡化了手續,是在本人申請的基礎上,經過個別審查和兩名正式黨員的介紹,由新疆分局直接批准,沒有候補期。

從1950年初開始,迪化市委和各區黨委、地委開始直接吸收黨員,截止1951年4月,全疆共發展黨員1087名,其中大多數是新疆三區和進步組織中的領導骨干,機關、學校的干部及青年知識分子中的先進分子。這些黨員中,維吾爾族佔45%,漢族佔19.5%,其他少數民族佔35.5%。這批本地民族黨員中,有相當一部分陸續進入各級黨委會,與部隊黨員一起,共同擔負起領導重任。

為了培養少數民族干部,毛澤東當時要求青海、甘肅、新疆、寧夏、陝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數民族存在的地委,都應開辦少數民族干部訓練班,要求新疆在3年內要培養出1萬名左右懂得政策又能聯系群眾的忠實於人民利益的民族干部。根據毛澤東的要求,新疆分局立即著手開辦地方民族干部訓練班,分局辦的第一期地方民族干部訓練班於1950年4月初開學。王震在開學典禮上把地方民族干部訓練班比喻為“制造人民干部的工廠”。地方民族干部訓練班的學員畢業后,參加各種社會改革實踐,在實踐中鍛煉,增長才干,表現好的則吸收入黨入團。我黨培養的第一代少數民族干部很快成長起來,成為各級領導班子的骨干。從1952年冬到1955年夏,結合減租反霸、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和生產運動,全疆在本地民族干部和農民群眾中發展黨員17000名。隨著本地民族黨員數量的增多,其中一批優秀黨員被提拔到各級黨政領導崗位,從而進一步密切了黨和人民政府與各族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鞏固了人民政權,為新疆的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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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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