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蔡和森的去職問題,許多黨史著作說法不一。有的人認為蔡和森是自動辭去政治局常委職務的,根據是:蔡和森參加中共第六次代表大會回國后,正值中央討論處理“北方問題”,他即於9月15日,就順直問題向中共中央作了口頭報告,在報告中,他自請處分:“為黨工作前途及完成第六次大會的責任起見,我自己提出請求開除我中央政治局的資格。”有的人認為蔡和森是因為“北方問題”才被錯誤地除去政治局常委職務的。對於蔡和森的去職問題,根據是:1930年李立三在向共產國際檢討自己的錯誤時說:“六次大會以后,中央的組織路線,是和我的錯誤密切相關的。比如你們知道的‘北方問題’,當時因此而不正確地開除和森同志的政治局委員。”為了能夠更好地說明這個問題,在查閱了一些相關歷史文件后,蔡和森的去職是這樣的:在中共六大上,蔡和森同志被選為中央委員。7月19日,在六屆一中全會上,蔡和森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委﹔7月20日,中央政治局召集第一次會議,決定中央各部、委的組織與分工,蔡和森分工擔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長。1928年11月20日,因順直省委問題,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開除蔡和森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正式常委職務﹔開除王藻文中央委員和王仲一候補中央委員,待二中全會批准或追認。但是,1929年6月召開的六屆二中全會,隻批准了開除王藻文和王仲一的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而沒有提開除蔡和森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常委。對此,周思來1943年11月在延安的一個講話中說,因為共產國際代表反對開除蔡和森,中央政治局決議無效,六屆二中全會當然就不能批准這個決定了。那麼,蔡和森的政治局職務是何時和怎樣去掉的呢?周恩來說,是在六屆二中全會上重選時選掉的。蔡和森因早在1929年初即已奉中央派遣赴莫斯科任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沒有出席六屆二中全會。從1928年11月20日到1931年6月10日(在廣州被捕前),蔡和森一直是中央委員。
選自《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1000個為什麼》
韓廣富 曹希嶺 主編
中共黨史出版社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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