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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外的聞一多

周良沛

2015年07月12日07:48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詩外的聞一多

  安南縣魁星樓(速寫) 聞一多

  新詩社章(篆刻) 聞一多

  時代評論社章(篆刻) 聞一多

  聞一多先生(1899年—1946年7月15日)是毛澤東譽為“拍案而起”的斗士,他與梅蘭芳是不謀而合的“蓄髯明志”,發誓“抗戰不勝,決不剃去”。但他不像梅先生,只是一道淺淺的唇須,而是下巴之下一大把濃密的長須,是位歷經滄桑的長者、智慧內斂的學者形象。他大智大勇,義無反顧,著名的《最后一次演講》紀念遇難於他前四日的李公朴時怒吼:“正義是殺不完的,因為真理永遠存在!我們不怕死,我們有犧牲精神,我們隨時像李先生一樣,前腳跨出大門,后腳就不准備跨進大門!”果然,他“前腳跨出大門”,就遭暗殺,倒在血泊中,壯志未酬的長須,仍在唇下。

  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可在抗戰勝利的同時,反動派發動內戰,中國人民繼續為反內戰、爭和平而流血抗爭。紀念勝利,當紀念他。

  對聞一多的紀念,既為他的“拍案而起”,也為他的《匡齋尺牘》《楚辭校補》《管子集校》《唐詩雜論》等等考索賅博、立說新穎,且借鑒、“拿來”他在外學習所用的研究方法於中國文化遺產的累累碩果。學術界之外的一般讀者,更熟悉他為新詩運動的一位獨樹一幟的詩人,常常疏忽乃至忘記他最早是一位科班出身的畫家。

  他1922年赴美,先后在芝加哥美術學院、珂泉羅拉大學學美術。只是“不出國不知道想家的滋味”,同時“彼之賤視吾國人者一言難盡”,才將之前在國內寫舊體又偶爾為之的新詩,續寫並多寫,並將詩稿寄回國內,要吳景超、梁實秋為他自費出版。這就是后來我們所熟知的詩集《紅燭》。上海泰東圖書局為詩的光彩,不要他自費。但因為考慮經濟問題,“我從前想加插畫的奢望,也成泡影了”。這位傳統文化學養很深的學者,仍持詩畫相融映美的觀念,“奢望”想加的“插畫”,也一定事先有所考慮和准備,即使沒有全部畫好,也不會一幅沒有。可是,因為市場的“經濟問題”,使一本原本我們可以從中既能欣賞到新詩,又可欣賞到作者繪畫藝術的名著《紅燭》中,有關的“插畫”片紙無留。

  1925年“五四”,他離美歸國,任“北京藝術專科學校”教務長,從事美術教學,還夢想創辦一所“北京藝術劇院”,除他本行的舞台設計,編、導一手攬。在軍閥混戰的世道,那更要成泡影。此時的詩名,並未使他的第二本詩集《死水》加上“插畫”,是否也是因為“經濟問題”,不得而知。插畫缺失,他試將詩句的排列方式,賦予繪畫視覺藝術之能,效果顯然。

  這是一溝絕望的死水,

  清風吹不起半點漪淪。

  不如多扔些破銅爛鐵,

  爽性潑你的剩菜殘羹。

  也許銅的要綠成翡翠,

  鐵罐上繡出幾瓣桃花﹔

  再讓油膩織一層羅綺,

  霉菌給他蒸出些雲霞。

  對此,一般地說它是“格律”就行了。可是,因為《紅燭》沒用插畫所留下的遺憾,以及它形式“自由”於一定的散漫,卻讓聞先生在它之后的《死水》,以如此排列的形式,所予以吟誦的節奏和音韻,融合於視覺的藝術之效,以補之前遺憾之願。不論效果如何,它所緣由的繪畫情結,是同一於美的雙向追求,就不宜簡單地視為形式的“自由”與“格律”之別了。

  其實,先生緣於繪畫情結的戲劇夢,也是這種同一於美的雙向追求。他坐科學畫時,就有舞台美術專業。戰前同樣成了泡影的創辦劇院之夢,戰時在“西南聯大”,倒過了一把舞台癮。學校有關抗戰宣傳,或外面的公益演出,常常請他出馬。他以自己的舞台設計之長,常常不是配合,而是調動導演的藝術想象和創造力,有時還會粉墨登場。“聯大”還有一位歷史學家孫毓棠,對詩和舞台的熱情,遠遠勝於對自己的專業,與聞先生頗為相投。他獲牛津皇后學院研究員,就是聞先生推薦的,他的演出活動,也是非找聞先生不可。聽他生前講,聞先生為每出戲,不僅平面設計,連人物造型、場景畫面的立體效果圖,都畫得非常認真、生動,都可以成為獨立的藝術創作。可是,戰時亂世,缺個心眼,未將它收集保留下來,否則,也是一批無價之寶。然而,多才多藝的聞先生,似乎隻求參與其中的歡悅,別的則無什麼考慮,可惜也隻好可惜了。

  1979年,我做《聞一多詩集》的案頭工作時,因為他家已將有關文稿全部捐獻北京圖書館借閱、使用,必須要有家屬出示我與他們家有親的証明才行。為此,我很冒昧地找了當時健在的聞夫人高孝貞和他的兩位公子聞立鵬和聞銘。好在立鵬繼承了有繪畫情結的父業,是我熟悉的美院教授,有此門路,也好辦事。由此我也冒充了一回聞先生的外甥。雖然早出晚歸抄寫那些不能借出的手稿很辛苦,但也很值。此事不僅本身意義重大,事成后,他家還送了我幾張照片,不是外面經過多次翻印,而是用原底片直接擴印的聞先生的照片。在取出的一堆舊時文書中,我見一張“安南縣魁星樓”的速寫畫稿,眼睛一亮,十分驚喜,看了又看,不知該說什麼。那時,除了北京飯店,我還沒有在第二個地方見過有復印機,並且復印一張就得花費一元美金,除了印証件、契約的,很少消費於此。就是舍得錢,若非飯店住客或在裡頭辦事,也不好為商務復印走進去。想了半天,我隻能提出即借即還,拿它到外面照相館翻拍一份留個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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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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