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超凡
二
1950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設置常務委員會,方毅同志任省委常委。1951年12月,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會議召開,方毅同志當選為省委常委、省委第二副書記。他深感重任在肩,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講求實事求是和理論聯系實際。
福建解放初期,約有200萬人直接或間接靠從事工商業和手工業為生。1950年,由於實行財經統一,緊縮開支,剛剛恢復生產不久的工商業、手工業中,部分私營商店因生意清淡而停業關門,一些私營工廠也由於產品滯銷、生產萎縮而停工倒閉,全省失業人員有所增加。為了使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私營工商業擺脫困境,並在國營經濟領導下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從1950年5月起,福建各級政府開始合理調整工商業,主要是調整公私關系、勞資關系和產銷關系,認真執行“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四面八方”政策。為了統一黨內思想,正確實行合理調整工商業,進一步恢復和發展經濟,方毅同志做了許多思想理論的指導工作。他指出:“處在五種經濟共存的時代,一切財經工作的措施必須認真執行,一方面要確立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的領導地位,另一方面又必須執行使其他四種經濟‘各得其所’的政策規定。離開國營經濟的領導,即不能有新民主主義的經濟,但國營經濟想包辦一切也必然走不通,會影響經濟的恢復與發展。因此,五種經濟是有主體但又要兼顧其他﹔有領導但又要有分工﹔有中心但又不能有所偏廢。正因為社會主義經濟與私人資本主義及個體經濟的同時存在,要實現社會主義經濟的領導權,斗爭是必然的﹔也因為要讓四種經濟在國營經濟領導下納入正軌,分工合作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所以斗爭的目的是為了團結。”因此,他要求同志們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十分注意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要按經濟規律辦事,要理論聯系實際。有些同志認為當時在經濟領域的“公”、“私”關系,正像列寧曾提出的那樣,存在著“誰戰勝誰、誰消滅誰”的問題。方毅同志在1950年6月省委擴大會議上,針對福建黨內的這一認識,具體分析了當時蘇俄情況與我國具體情況的不同,指出:毛主席有一個公式,就是團結——斗爭——團結,兩頭還是團結,恰恰適用於目前國營經濟與私營經濟的關系。同時,他明確告誡同志們不要“機械地搬蘇聯的經驗”。
方毅同志在實際工作中善於駕馭事物矛盾的發展變化。剛剛接管政權之際,對於稅收工作,他認為應當“主要依靠直接稅。間接稅最后仍轉嫁在群眾身上。直接稅固定,間接稅有彈性”。但在調整工商業期間,他看到實際情況的變化,認為盡管在新民主主義條件下,直接稅有著“節制資本”的作用和意義,但是,如果把直接稅的征收比例發展到“叫商人吃老本”的程度,就違反了黨中央團結私營工商業的政策,使黨的正確政策“起了質變了”。因此,他提出在新的情況下,要對福建稅收工作進行“檢討”。他認為上級下達給福建的直接稅任務指標“的確是重了一點”,福建應當在保証完成稅收總任務的前提下,調整各稅種的比例,一定程度地降低直接稅的比例,使私營工商業在統一財經、緊縮銀根、市面蕭條的情況下有利可圖,從而維持生產,穩定社會。
以上幾個事例,充分體現了方毅同志具有深厚的理論素養,以及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工作作風。這在解放初期同級干部中是十分突出的。他的人格魅力,已成為福建人民的寶貴精神財富。
1952年3月,方毅同志調往上海,再一次因革命工作的需要離開了八閩故土。
值此紀念方毅同志誕辰100周年之際,我們緬懷方毅同志在八閩故土建立的革命業績,學習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優良作風,將激勵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為福建的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本文作者系中共福建省委黨史研究室原副巡視員、研究員)
來源:《福建黨史月刊》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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