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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先富”与“共富”探索指路
在广东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各项政策逐步放宽,一些农户靠勤劳增加收入,迅速成为农村致富的排头兵,一批“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应运而生。率先富起来的“万元户”成为议论的热点,也成为患“红眼病”的人责难的对象。有的甚至“上纲上线”,说什么“抓了个体,丢了集体”。据此,杜瑞芝同志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事例,在多种场合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宣传、解释,消除误解和疑虑。在1982年省农委召开的一次专业户座谈会上,杜瑞芝同志站出来为专业户、万元户正名。他说:专业户靠勤劳致富,完全正常,应当给予支持。1982年8月19日,杜瑞芝同志在佛山地、县领导干部会议上讲“放手让专业户发展,不要怕”。
杜瑞芝同志认为:“农民群众搞了包产到户,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部分农村能人带头拓宽生产领域,扩大生产规模,追求致富,这样就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方面出现了一批承包大户。”他对此始终给予鼓励和引导。经他与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同志争取,南海县被列为农村改革试验区。他经常到该试验区了解情况,指导如何探索农业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问题。
杜瑞芝同志既鼓励农村一批能人通过辛勤劳动、艰苦创业先富起来,同时不忘探索解决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不高的问题。特别在近几年,他经常思考“先富如何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他说,“让先进入市场经营的先富者教会后进入或没有进入市场经营的贫困户,学习运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交换更多资源,从而致富”;“要让贫困农民学会自己走路,不能扶起来,又穷下去。贫困户也不能成为‘三靠队’,天天扶,天天贫。”他还表示:“不解决贫困户的发展问题,何谈幸福?只有农民幸福了,广东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为“雇工经营”扫除障碍
杜瑞芝同志支持农村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发展的过程中,触动了承包大户“雇工经营”的敏感神经。其中肇庆地区高要县沙浦公社沙一大队社员陈志雄的雇工经营事件就引发了轩然大波。陈志雄在当地承包鱼塘面积497亩,全年雇请固定工5个,临时工1000个工日。1981年5月至9月份,《人民日报》就“怎样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展开了专题讨论,争论最激烈的是“雇工问题”,还引起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层领导的关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等五位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广东省委指定杜瑞芝同志组织调查。“雇工”问题,一直是没有人敢触犯的“禁区”。直到1980年中央“75号文件”,仍然明文规定“不准雇工”。杜瑞芝同志很巧妙地处理了这个棘手的难题。首先安排省农委调查研究,并以广东省农委的名义将《关于陈志雄承包经营的情况报告》上报省委和国家农委,充分肯定陈志雄开创了专业承包的先例,强调“这种承包方法和经营方式,就其经济效益来说,比原来‘吃大锅饭’的集体经营要好。”这个情况报告还有理有利有节地应对了个别领导关注的雇工经营的性质问题,避免再引起无休止的争论。
在对待“雇工经营”的问题上,杜瑞芝同志有独到见解。他说:“个体经营、联合经营、专业承包中已经出现的一些雇工现象是因为他们在生产和经营中,劳动力不足,搞不了,就雇工。”杜瑞芝同志经常用典型事例说话:“我听到珠海打工的农民说,在珠海打工每月有500元,在家却找不到饭吃。”他反问那些反对雇工的人:“那雇工比没有饭吃好吧?”关于雇工的性质问题,他更是毫不含糊地指出:“现在出现的雇工现象同旧社会的雇工剥削,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相提并论。”他在1982、1983年不下10次谈到承包雇工问题,不断为“雇工经营”洗冤正名,扫除障碍。
杜瑞芝同志对雇工经营的见解,逐步被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接受。随后几年,在逐步营造允许雇工经营的宽松环境下,广东的私营经济得到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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