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史频道

梁漱溟在香港出版民盟机关刊物《光明报》

2013年01月24日16: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范长江见民盟的报纸迟迟不能出版,非常着急,因为共产党也希望这个第三势力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他就问梁漱溟你不是来办报纸吗?报纸怎么出不来呢?梁漱溟苦笑着说,钱不够啊,香港生存不易,八方都要钱,带来的钱快花完了!范长江就去想办法,过两天带来了四千块港币,说是南洋一个华商赞助的,只需要梁漱溟写张借条就行。梁大喜过望,有了这四千块作为启动资金,《光明报》顺利创刊了,还刊登了民盟的十大纲领。

  这下蒋介石坐不住了,就派孙科到港来交涉,想通过施加压力,让港英政府不准《光明报》继续出版,必须停刊。可是香港政府说,我们是法治社会,《光明报》已经注册了,交了押金,聘请了法律顾问,没理由阻止别人的。

  《光明报》在香港出版,目的就是宣传民盟的纲领主张,成立宣言等,让全国人民周知。蒋介石很担心这一点,因此再三让孙科从中作梗。港英政府迫于孙科压力,就在报纸的审查程序上做文章。因为香港办报,头一天也要送审,只不过没有国统区那样严格,现在既然《光明报》是国民党特别关照的对象,因此审查者就百般刁难,这里扣两个词,那里扣一句话,整得《光明报》成天开天窗,因为扣的地方就是一个小方块,搞得词不达意,引起读者不满。

  眼看民盟在香港宣传自己政治主张的愿望就要落空,这时报社经理萨空了就想法把民盟的成立宣言和纲领登在商业广告里。广告无需审查,这样《光明报》的办报目的就达到了。这下捅了马蜂窝,港英政府派警察来交涉。萨空了就拿出账本,说有人愿意登广告,付钱给报馆,有名有姓有住址,这都是合法的。警察没办法,结果查无此人,最后只好不了了之。(王可炜)

(责编:杨丽娜(实习)、孙琳)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