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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在香港出版民盟机关刊物《光明报》

2013年01月24日16:28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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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报》是上世纪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机关刊物。1941年9月18日在香港创刊。社长梁漱溟,总编辑俞颂华,督印人和总经理萨空了。原拟在内地出版,由于“皖南事变”后国民党当局加强对进步新闻事业的控制,选在香港发行,是新成立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发表政治主张的舆论阵地。着重宣传坚持抗日,反对妥协;实行民主,励行法治;尊重学术自由与保障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等主张。在国民党当局的压力下,港政府对其施行新闻检查,稿件多次被扣压和删改。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刊。1946年8月和1948年3月两度在香港复刊,先为旬刊,后为半月刊。

  1941年,日本帝国主义显露出了开始走向衰落征兆。鉴于此,国民党不断地制造两党间的摩擦,对社会媒体也控制的越来越严厉。当时梁漱溟作为民盟的常务委员,动身赴香港创办民盟的机关刊物《光明报》,并自任社长。作为国共之间的第三势力,民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成为两大党竞相拉拢的对象。因此,当梁漱溟要离开四川去香港时,国民党也没有阻拦,这才有了梁漱溟香港创办《光明报》这段曲折的经历。

  然而在国统区,办报是要接受审查的,那些国民党的审查者是绝对不允许对己不利的言论召之以天下的。只有香港,因为处在港英政府的控制下,国民党可谓鞭长莫及。

  梁漱溟到香港后,见到了廖承志。廖告诉他,如果办报遇到什么困难,可以直接找《华商报》记者范长江联系。办报对于梁漱溟来说可谓轻车熟路,因为他当过记者,熟悉报社运作的相关事项。可是梁漱溟缺钱,没有资金周转,报纸办不下去。梁漱溟带了些钱出来,那是内地的法币,是国民党发行的,贬值得厉害,跟港币兑换后就缩水了,到了香港根本不经用。

  香港是港英政府统治,实行的是英国制度,办报之前要请法律顾问,请律师,一旦出现问题就由律师出面交涉。办报还得给港府先交四千块的押金,还要跟印刷厂签订合同,招聘记者、编辑及勤杂人员,方方面面都得花钱。而梁首先就要筹钱,才能办报。

(责编:杨丽娜(实习)、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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