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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白毛女》,唱响新中国”,而《白毛女》中揭露最深的,其实也是华北农村高利贷之残酷。因此,那种认为地富阶级是中国农村恢复生产的主要动力,为了农村生产计,就不能触动他们的利益的观点,其实是没有看到近代以来农村地富阶级的主要功能早已不是发展生产,而是在农村实行金融借贷——或者说是美国学者杜赞奇所谓的“赢利型经济”。
农村要发展、农业要振兴,首先需要的就是资金。欲摆脱“三农”困境,便迫切需要建立起深入农村基层的国家金融-信贷机制。而最早、最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的,便是中国共产党人。1939年10月15日,在邓小平的领导下,长治黎城小寨村成立了“冀南银行”,发行纸币,对外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通过伪币和法币贬值剥夺根据地人民,对内为发展根据地生产和民生提供现金和贷款。“人民的货币”正是从这里迈出了重要一步。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成立,人民币由此诞生,人民币的最主要性质是:使中国货币第一次与垄断着金、银等贵金属的西方垄断资本切断了联系,以人民政权的信用为担保,奉行完全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主权信用货币,一举完成了中国货币金融的彻底革命,从而为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奠定了货币金融基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作出的丰功伟绩,从这个角度,将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被人们不断深刻地认识到。
而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农村地区推行的“活跃借贷”(指贫困户在青黄不接时期向大户借贷生产、生活资料,待收获后加倍偿还)的号召之所以没有理想效果,就是由于它不以土地为抵押,故大户公开不从政令,而绝不愿借贷于小户;而如果一旦允许以土地为抵押,口子一开,则大规模的农民失地现象必然发生。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之所以决定要走农村集体化的道路,一方面是由于农业依旧是国家税收的来源,但另一方面,则更是由于只有这样做,才有利于国家对农民和农业的扶持。国家通过政策和贷款(主要是以供销合作社的形式)所扶持的只能是农村集体(至于“集体”之大小可以商议),当然不可能面对如汪洋大海一样的小农个体去逐一扶持,因为任何国家(包括共产党领导的立足农村基层的国家)都不可能承担得起这样巨大的行政代价。没有国家的扶持,全靠农民自发当然不能产生农村工业化和产业化,只能产生出剥削农村和农民的、非生产性的高利贷食利剥削阶层,这已经为历史反复证明。何况当时的中国,一没有资金二没有市场,从而无法以大规模转移农村人口的方式来进行工业化。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引进国外(以港台为中介)资金和面向海外市场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它依然要决定性地受制于海外的资本和市场,进一步使得中国经济受制于外国金融和市场垄断。今天中国已免除了农业税,这当然是几千年没有的盛举,但这毕竟离把中国农村发展起来还有很大的距离。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强调要“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这在当年可能是高远的理想,但于我们今天而言,却是必须面对的实实在在的课题。
与当下中国的许多学者不同,韩丁为中国革命给中国农村带来的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兴奋。他也对中国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曲折和问题直言不讳,尽管他总认为那是艰难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他坚信毛泽东的主张:农村基层组织的创新,农业的分工协作、统一经营,特别是农村金融和集体积累机制的形成,这是农村接受并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如果不重视这一点,听任掠夺性的资本大举进入乡村,肆意侵吞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农村剩余,必然会造成广大农民沦为工业化“先进生产力”的“肥料”。而使得中国共产党人的土地革命与唐太宗的“均田”根本性地区别开来的正是:共产党不仅仅给了农民以土地,而且更给了农民以信用、信任和信贷,这是三皇五帝以来的第一次。毛泽东曾经这样呼吁说:“关于国家投资问题,我建议国家在十年内向公社投资几十亿到百多亿元人民币,帮助公社发展工业帮助穷队发展生产。”(《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9页。)这一论述,对于我们今天创新农村金融和信贷以及进一步推进农村发展,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作者韩毓海,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北京 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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