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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沈阳军区以原东北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农垦厅所属农场为基础,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在黑龙江省边境地区执行“屯垦戍边”任务。兵团历经9年近3000个日出日落,1976年完成其“戍边”使命后,建制撤销,被改编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即现在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37年过去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已淡出人们的记忆,但应写进共和国的历史。
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组建
1965年秋,中共中央东北局鉴于中苏边界日趋紧张的局势,向中央建议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66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所属的万余名名复转官兵分批到达黑龙江边境的29个农(牧)场,农建第一师(祝黑河地区)和农建第二师(驻合江地区),共辖9个团。196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中发[68]98号”文件发出了“关于建立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同意将原东北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农垦厅所属的农场以及农建一师、农建二师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执行屯垦戍边任务。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根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沈阳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从沈阳军区各野战军、旅大警备区、军区炮兵、军区工程兵等单位选调干部,分别担任兵团各师、团的主官和师团机关领导。兵团司令员由黑龙江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少将兼任,40军副军长颜文斌少将任兵团第一副司令员,主持兵团工作,辽宁省军区副政委程克廉大校任兵团第一副政委,张忠志任兵团参谋长,段景岳任兵团政治部主任,赵保全任兵团后勤部长。中央军委后调任外长山要塞区政委任茂如少将任兵团政委,刘竹轩、王统、臧公盛、屈太仁任兵团副司令员,蒲更生、李子文兵团副政委。沈阳军区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任职的现役军官共有3000多名。
1968年7月到1969年5月,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宁波等大中城市的50余万名高中、初中学生,纷纷响应毛泽东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指示,先后报名来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兵团战士。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时,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为5个师(辖58个团)、3个独立团,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五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独立一团、独立二团、独立三团。1969年7月15日,经沈阳军区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同意组建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8月19日,兵团确定正式组建六师。兵团职工人数达到60万。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各师编制如下:
一师辖7个团:一团(北方农场,爱辉县)、二团(新华农场,爱辉县)、三团(红色边疆农场,爱辉县)、四团(库尔滨农场,逊克县)、五团(五大连池农场,德都县)、六团(二龙山农场,德都县)、七团(赵光农场,北安县)。
二师辖10个团:八团(二九〇农场,绥滨县)、九团(绥滨农场,绥滨县)、十团(江滨农场,萝北县)、十一团(军川农场,萝北县)、十二团(名山农场,萝北县)、十三团(延兴农场,萝北县)、十四团(青年农场,萝北县)、十五团(宝泉岭农场,萝北县)、十六团(伏尔基农场,鹤岗市)、十七团(汤原农场,汤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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